山东威达: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勇先生)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18: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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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万勇,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万勇,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厦门市资本运营顾
问有限公司上市顾问、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监、中国证监会主板发审委专职委员、心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中科招商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沅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国
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颍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出席 1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会。
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对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出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任何会议的情况,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本年度应参加
                                                               列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会议次数
     万勇          1             0             1      1           0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参加了上述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的情形。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
时参加了该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主动组织并按时参加了该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关于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主动组织并按时参加了上述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关于提名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部日常工作、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密切关注年报审计工作
的进展,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各项
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较短,未到公司现场工作,但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的形式,详细询问公司经营情况,认真核查、研究议案相关材料,重点关注了
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日常关联交易、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相关
事项。公司灵活采用现场或结合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履职过程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便
利条件和必要支持,充分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确保我能够获
取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在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及时发出
会议通知,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公司予以了
充分重视,并能够给予及时回复。
  三、本年度履职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与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山
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的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属
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
  (五)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用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组织并按时出席了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
二次会议,对公司拟聘任财务负责人候选人曹原培先生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认真
审查后认为,曹原培先生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
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同意《关于提名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议案》,并
发表了同意提名聘任的审核意见。
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任免董事的情形。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组织并按时出席了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
一次会议,对公司拟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认真审查
后认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同意《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提名的审核意见。
  (九)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组织并按时出席了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
二次会议,对公司拟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
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后认为,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具备《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同
意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提名的审核意见。
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梁勇先生、宋战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曹原培先生为公司财务
负责人,聘任陈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审议、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形。
  (十一)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
件成就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组织并按时出席了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关于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
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勤勉尽职。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
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形。
  (十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的情形。
  (十三)其他情况说明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积极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2026 年,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科学规范运作,
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努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优良的经
营业绩给予广大投资者满意的回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万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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