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金亚科技、周旭辉、 尚余 500 万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 年报
立信 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保千里、东北证券、
投资者 2015 年报、2016 1,096 万元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银信评估、立信等
年报 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魏琴 2005 年 2007 年 2005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夏育新 2013 年 2012 年 2012 年 2025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小金 2010 年 2008 年 2010 年 2025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夏育新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具
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包括内控审计费用)。
用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2024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进行了审查,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财
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和评估,对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进行了监督。
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报告的审
计工作。同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