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情况表》,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段礼乐、蒲丹琳、罗桃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