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广
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监管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年修订)
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3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62,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0,712,786.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到
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518Z003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月 17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788,938.05 元,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88,938.05 元;
(2)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9,967,470.20 元。2025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0,756,408.25
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329,956,378.06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利息收入 102,144.1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0.00 元,手续费支出 361.00 元,
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50,058,161.16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8020129200396348)。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号:4405017602110000138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新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955088168268369883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清远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清远清城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
远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
远新城支行
合 计 150,058,161.16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部分调整。基于对市场潜力的重新评估
和区域经济发展态势的考量,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部分调整。原
计划在广州、深圳、东莞、珠海、惠州、佛山、江门、湛江、阳江和清远建设营销网点,
现调整为在原计划营销网点建设基础上增加中山和肇庆营销网点建设,减少珠海、湛江
和阳江营销网点建设。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 788,938.05 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973,236.85 元(不含增值
税)。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762,174.9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完成了对上述金额的置换工作。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人
民币 1.8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
使用,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储存。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相
关信息。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40,071.28 7,075.64
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075.64
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改变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 资总额 累计投入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3)=(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分改变) (1) 金额(2)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 否 27,364.72 27,364.72 31.56 31.56 0.12 2027 年 2 月 28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否 3,457.67 3,457.67 79.69 79.69 2.30 2027 年 2 月 28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是 3,086.10 3,086.10 801.08 801.08 25.96 2027 年 2 月 28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0,000.00 6,162.79 6,163.31 6,163.31 100.01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3,908.49 40,071.28 7,075.64 7,075.64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合计 43,908.49 40,071.28 7,075.64 7,075.64
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的研发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其效益体现为公司整体市场份额提升、销售渠道拓展及品牌影响力增强,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体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部分调整。基于对市场潜力的重新评估和区域经济
地点变更情况 发展态势的考量,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部分调整。原计划在广州、深圳、东莞、珠海、惠州、佛山、江门、湛江、
阳江和清远建设营销网点,现调整为在原计划营销网点建设基础上增加中山和肇庆营销网点建设,减少珠海、湛江和阳江营销网点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88,938.05 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金额为 4,973,236.85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投入及置换情况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762,174.90 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完成了对上述金额的置换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 1.8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不适用
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
途及去向 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储存。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6,163.31 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 0.52 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宏 成 燕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