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18: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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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 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
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
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规定。
  二、变更具体情况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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