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
“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作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
“发行人”、
“上市公司”
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军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胡耿骅、乔莹莹
项目联系人 胡耿骅
联系电话 0755-83516222
是否存在更换保荐代表
是
人或其他情况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44.SZ
总股本 110,646,022 股(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聚龙路 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聚龙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曙阳
实际控制人 刘越、刘曙阳、吴劲松
联系人 范悦谦
联系电话 025-5864747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8 月 1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长城证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
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在向监管机构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监管
机构的审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期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出具核查意见;
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有效执行;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检查报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报告事项 说明
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无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与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
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
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的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
息披露;发生重要事项时,公司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进行沟通,能够应保荐机构
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尽职推荐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保荐机构
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
关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履职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
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截至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
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对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耿骅 乔莹莹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