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孙奉军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17: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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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奉军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内部规章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
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深入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奉军:生于 1972 年 4 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金融学)博士,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
程博士后,副研究员。曾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山东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公司企业年金主管、上海金融学院金融工程系副研究员、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36)董秘、运盛(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67)副
总经理兼董秘、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50)副
总裁;曾兼任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26)独立董事、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80)独立董事、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46)独立董事。
自 2025 年 12 月起任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272)投资者关系总监。自 2024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次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孙奉军     8     2         6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责任和义务。
  (2)审计委员会
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
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公司定期
报告;对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等。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战略委员会
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向境外子公司增加投资和处置控股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
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
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恪尽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
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会计方面的独立董事,在日常工作中,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稳健运营。2025 年
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内部管理;并
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充分发挥自己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上
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或实际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
响;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
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期间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严格依照《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聘用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
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聘任施服斌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后因其离职,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会议聘任冯碗仙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上述财务负责人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财务
负责人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
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谢建勇先生、谢建平先生、谢建强先生、施服斌先生、周虎
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孙奉军先生、孙奉军女士、郑云波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被
提名人均获得当选。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提名冯碗仙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被提名人获得当选。
  上述被提名人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
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关于
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具有较高
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情况的报告》,本人也审查了公司 2024 年度报告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披
露的薪酬信息真实、合理。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在工作过程中保证客观独立性,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
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内部控制等提供专业、客观的
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
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
建设性的建议,并加强与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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