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结: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德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17: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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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诚
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按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徐德明,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副院长等职务,现任惠州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2023年10月至今
任惠州市乐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在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
徐德明      7      1     6      0      0      否      3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报告期内,
  本人均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没
  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亦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与董事会的情况。此外,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认为各项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
  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重点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持续监督,切
  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未有对
  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未有行使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行相关职责,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
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键审计事项
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交流,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
合法合规地执行。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进展等事项
汇报,并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线合规运营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并
结合专业知识和有关经验提出合理有效意见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
作时间达15个工作日。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规范高效完成股东
会、董事会等会议组织筹备,及时沟通汇报重大事项,及时、全面、准确地提供
相关议案文件和材料,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生产经营、技术研发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解,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
进行深入交流,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
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和公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公平、公正地获取公司对
外披露的信息。此外,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司章程》等制度相关规定,按时编制了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和真实性,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
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以来,勤勉尽职,表现了良好的专业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保证公司审计业
务的连续性,本人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本人于2025年8月26日参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经认真审议,本人认
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的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审议了《关
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认为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
规划而制定的,符合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符合行业薪酬水平情况。
  (2)2025年度,公司没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况;没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条件成就的事项;亦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事项。
  (十)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关事项发表意见,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公司对于本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
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
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及合作,并持续关注公司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徐德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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