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结
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
对天健在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亿元
客户家数 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含A、B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计情况
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家
(二)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
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继续承接
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
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
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已完结(天健需
华仪电气、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 在 5%的范围内与
投资 2024 年 3
东海证券、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 华仪电气承担连
者 月6日
天健 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带责任,天健已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
影响。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成员信息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为
项目组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在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姓名 事上市公司 本公司提供
成员 册会计师 本所执业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审计 审计服务
项目合 签署华数传媒等上市
葛徐 1996 年 1996 年 1996 年 2025 年
伙人 公司审计报告
签署华数传媒等上市
签字注 葛徐 1996 年 1996 年 1996 年 2025 年
公司审计报告
册会计
签署江苏雷利等上市
师 马晓英 2017 年 2015 年 2017 年 2023 年
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
签署天奥电子等上市
制复核 赵国梁 2007 年 2007 年 2007 年 2025 年
公司审计报告
人
(二)项目成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葛徐,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因执业行为受到
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 次。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晓英、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审计需配备的审
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 年度年报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 170 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
经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天健担任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所有程序合法合规,规范有效。
四、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配备了经验丰
富的专业团队,执行统一规范的业务质量管理体系,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进行了沟通。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总结评价
天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
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