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
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成立于 2000
年 9 月 19 日,注册地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首
席合伙人黄庆林。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华共有合伙人 100 人,注册会计师 55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3 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2024
年),中审华业务总收入 8.0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4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贸易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经审查,中审华具备为公司服务的
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聘任中审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机构。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审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华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在执行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
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沟通。
公司认为中审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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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