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
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6.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司(含 A、B 股) 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
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
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
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
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
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需在 5%的范围
华仪电气、东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 内与华仪电气
投资者 2024 年 3 月 6 日
海证券、天健 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承担连带责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任,天健已按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 期履行判决)
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
项目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注册会计师
姓名 叶涵 张娟 宁一锋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 年 2020 年 2008 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9 年 2020 年 2008 年
何时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了长盈 近三年签署了新益
近三年签署了拱东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精密、格林精密、 昌、
医疗、九洲药业、祥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骏鼎达等上市公司 好想你等上市公司
和实业等审计报告
年审计报告 年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叶涵、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娟、项目质量复核人宁一锋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5 年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
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
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与上一期审计费相比变化
不超过 20%。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质量管理水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
体系,为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的规定,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
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签发报告复核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明确规定,在意见分歧得到解决之前,不得出具相关业务报告。2025 年年度审
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
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完善
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
达到整改效果。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
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具体工作方案
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
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货币资金及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资产-权益工具投资、存货及成本、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
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
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
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七)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
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
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相应的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
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
与应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经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
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完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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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