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2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参加表
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艳春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劲松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赵嵩先生向董事会做《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介绍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6 年度工作安排。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
体运营状况良好。
(二)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
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6 年 4 月 2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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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部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韩道琴、姜志刚、卢俊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依据独
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
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24,000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680万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1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财
务预算》,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订的 2026 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是:合并营业收入 88,000 万元,合并
税后净利润 8,800 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 2026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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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七)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登载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
(八)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高劲松、韩诚山、薛栋林、储海荣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 36,553.79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1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
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审计费用 8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1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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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详情请参见 2026 年 4 月 21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
(十一)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管理层 2025
年度考核评价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依据《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及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经
营业绩考核情况,确定公司管理层 2025 年度薪酬额度。并依据该办法,明确 2026
年度管理层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二) 会议审议《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基
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控股子公司长春禹衡光学有
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24,000 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使
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1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十四)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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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在银行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同意子公司长春
禹衡光学有限公司在银行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长春长光宇
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在银行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1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公告》。
(十五)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会议同意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时间及具体事项详见 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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