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吴孟强)
本人于2025年5月经股东会选举,担任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独立、审慎地行使职权,致
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孟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博士学历。任电
子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的研究开
发与成果转化应用工作。任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海创绿
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自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英聚能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常州源能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5年5月
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及审议的情况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审慎判断,
对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
下:
应出席会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名称
议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3 3 0 0 0 否
股东会 1 1 0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审议的情况
本人获选举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
认真履职,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审查并提出专业意见。
年度内召集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发表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意见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 审议《关于审核公司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名委员会2025年第 议案》 同意
日
一次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议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
认真监督、审议,明确发表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
中小股东利益。
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重点领域,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与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主动了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资质、项目团队胜任能力及以前年度审计情况;就2025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合
理性及变动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围绕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控
制及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定位、工作协同机制及重点监督计划开展深入交流,并就
强化监督效能提出建议,以保障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说明会等,就股东关注度高的问题与管理层深入探讨,提出意见及建议,有效维
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班子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动态,积极提出合理化意见及建议。
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公平
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访生产基地以及审阅书面资料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对公司投资
发展规划及公司治理相关工作提出合理建议。累计现场工作时间8天。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渠道畅通,方式多样。公司定
期通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发送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等会议通知及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同时为我的履职提
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
应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向投资者
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审
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合法有序。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议案。
董事会召开前,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刘群英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新任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聘任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聘任对象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
综合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各候选人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和能力,聘任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任职后,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制定情况。2025年5
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制定过程进行了监督,
并对薪酬方案的合规性、与公司业绩及行业水平的匹配性等进行了审慎核查。认
为,该薪酬标准的制定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水平与
公司经营状况、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基本相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的制定、考核及发放情
况。
(四)其他事项
用情况。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可能存在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始终坚守独立立场,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注重对公司经
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发展趋势的深入调研与独立判断,积极发表专业、客观的见解
与建议。对于董事会决策的各项重大事项,均以审慎态度进行认真核查与独立判
断,并基于客观分析行使表决权,致力于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断深化专业认知,
提升履职效能,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
为推动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________
吴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