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邓立新)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16: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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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邓立新)
  本人于2025年5月经股东会选举,担任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敬业、忠诚履职,以独立、审慎的原则
参与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邓立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获授律师资格。曾任成都市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四川大学法
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模式创新专家库
成员。1991年7月至2021年10月任职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
公司,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及审议的情况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审慎判断,
对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
下:
        应出席会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名称
        议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3      3      0       0    0       否
 股东会     1      1      0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审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秉承客观公
正的原则,认真履职,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对各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进行
审慎审查、独立判断并发表专业意见。年度内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1次。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发表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意见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
计委员会2025年第         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
一次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           审议《公司审计部2025年半年度工作报告及第三季
计委员会2025年第         度工作计划》《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    同意
二次会议       14日
                   状况预计》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           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
计委员会2025年第         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同意
三次会议       21日
                   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            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募集资金
计委员会2025年第 2025年10月 2025年第三季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四次会议                                           同意
                 计划》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             审议《关于审核公司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名委员会2025年第           议案》                       同意
           日
一次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议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
认真监督、审议,明确发表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
中小股东利益。
  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重点领域,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与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具体如下:对于年审会计师,
主动了解其执业资质、项目团队胜任能力等情况;并就2025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指
标合理性及变动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和问询;对于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围绕其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定位、工作协同机制及重点监督
计划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进一步强化监督效能提出建议。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说明会等,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就中小股东关注度高的问题与管理层深入
探讨,提出意见及建议,有效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班子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动态,积极提出合理化意见及建议。
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公平
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访生产基地以及审阅书面资料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对公司投资
发展规划及公司治理相关工作提出合理建议。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0天。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渠道畅通,方式多样。公司定
期通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发送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等会议通知及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同时为我的履职提
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
应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向投资者
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审
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
  董事会召开前,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刘群英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新任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聘任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聘任对象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
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各候选人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和能力,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制定过程进
行了监督,并对薪酬方案的合规性、与公司业绩及行业水平的匹配性等进行了审
慎核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制定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状况、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基本相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的制定、考核及发放情况。
 (四)其他事项
用情况。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可能存在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履职,
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行业情况,发表专业、客观的意见和建议。高
度重视对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的监督与审查,审慎表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力董事会科学决策,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________
                                   邓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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