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 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630 万元到-1,130 万
元,预计 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0 万元到-1,080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00 万元到-1,500
万元,预计 2025 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000 万元到 16,900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
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12,000 万元到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 年年度业绩预亏及致歉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
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
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规
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
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
样)。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
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
牌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
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
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其他事项
以上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目前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
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经济参考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