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人”)作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光电”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弘景光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的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886,66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372.5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
验字(2025)0600006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665,651,347.30
减:发行费用 71,925,497.82
募集资金净额 593,725,849.48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26,869,124.4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044,208.19
项目 金额(元)
应结余募集资金 269,900,933.2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270,049,401.78
差异(注) 148,468.57
注:差异148,468.57元系发行费用(印花税),已用自有资金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弘景光电(仙
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仙桃”)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的履行状况良
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设立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含已注销)、9 个募集
资金理财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中国银行中山张家边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山科技支行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营 募集资金专户
业部 (已销户)
电科技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有限公司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理财
户
行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中国银行中山张家边 募集资金理财
支行 户
中信银行中山开发区 募集资金理财
科技支行 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理财
司中山石岐支行 户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募集资金理财
户
部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募集资金理财
户
证券营业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理财
司中山分公司 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募集资金理财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户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募集资金理财
户
业部
弘景光电
中国银行仙桃仙源支
行
技有限公司
合计 270,049,401.7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
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
组产能扩建项目”的子项目“中山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整体变更为“弘景光电
研发制造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该子项目实施地点由“中山市火炬开发区
勤业路 27 号”及“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业西路 28 号电子基地加速器厂房”变更为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 6 号”,实施方式由“租赁房产改建”变更为“购
地新建厂房”;“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28,923.00 万元增加
至 86,584.11 万元,调整内部投资结构,项目建设期由 2 年延期至 3 年,同时使用
超募资金 10,607.41 万元追加投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补足。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755.4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上述置换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鉴证报告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先期投入置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使
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
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1,164.27 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于 2025 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本
金为 13,7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收益凭证 12,000,000.00 2025/10/31 2026/1/27
司深圳分公司
收益凭证 15,000,000.00 2025/11/21 2026/1/21
收益凭证 15,000,000.00 2025/11/21 2026/1/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武
收益凭证 10,000,000.00 2025/11/21 2026/1/20
汉精武路证券营业部
收益凭证 20,000,000.00 2025/12/3 2026/2/3
收益凭证 10,000,000.00 2025/12/3 2026/2/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
收益凭证 20,000,000.00 2025/12/3 2026/2/3
山金鹰广场营业部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武
收益凭证 10,000,000.00 2025/12/12 2026/1/12
汉精武路证券营业部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
收益凭证 25,000,000.00 2025/12/19 2026/1/19
山金鹰广场营业部
合计 - 137,000,000.00 -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
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
建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28,923.00 万元增加至 86,584.11 万元,并使用超募资金
详见附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 27,004.94 万元,其中 13,700.00
万元存放于理财专户,13,304.94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
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进行的核查工作
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和款项支付
的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中介机构相关报
告,了解募集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审阅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
度,从募集资金的管理、用途和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
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弘景光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净额 59,372.58 32,686.91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9,530.41
已累计投入募 32,686.91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9,530.41
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6.58%
截至期末投 项 目 可
是否已改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行 性 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变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 年 度 投 入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否 发 生
向 含部分改 诺投资总额 (1) 金额 (3)=(2)/
(2) 期 效益 效益 重 大 变
变) (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 2028 年 3 月
是 28,923.00 28,923.00 14,504.43 14,504.43 50.15% - 不适用 否
目 31 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7,342.17 7,342.17 5,125.34 5,125.34 69.81% -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500.00 12,500.00 12,500.89 12,500.89 100.01%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8,765.17 48,765.17 32,130.66 32,130.66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 2028 年 3 月
是 10,607.41 10,607.41 556.25 556.25 5.24% - 不适用 否
目 31 日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0,607.41 10,607.41 556.25 556.25 - - - - -
合计 59,372.58 59,372.58 32,686.91 32,686.9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及本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附表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改变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改变后的项目可
对应的原承诺项 拟投入募集 本年度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
改变后的项目 际累计投入 (%)(3)=(2 行性是否发生重
目 资金总额(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益 计效益
金额(2) )/(1) 大变化
光学镜头及模组产光学镜头及模组
能扩建项目 产能扩建项目
合计 - 39,530.41 15,060.68 15,060.68 - - - - -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
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的子项目“中山生
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整体变更为“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该子项目实施地点由“中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 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 27 号”及“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业西路 28 号电子基地加速器厂房”变更为“中山市火
具体项目)
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 6 号”,实施方式由“租赁房产改建”变更为“购地新建厂房”;“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
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28,923.00 万元增加至 86,584.1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39,530.41 万元(含超募资
金 10,607.41 万元),其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注入,调整内部投资结构,项目建设期由 2 年延期至 3
年,同时使用超募资金 10,607.41 万元追加投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不适用
具体项目)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