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何绍茂
本人自担任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以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何绍茂,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重庆大学
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
务师。2000年7月至2010年7月担任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党总
支书记、财务经理;2010年8月至2017年6月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OEC主任、
区域CFO;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担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
心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担任上海中梁控股集团董事长助理兼董事
会委员会主任、大财务中心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担任中茂梁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至2021年8月担任鑫苑中国集团预算管理部总经理
兼财务规划部总经理、科技集团合伙人、CFO兼北京巨洲云科技有限公司CFO;
会信息化分会专家顾问;2024年12月至今担任资本市场学院“深圳市金融领军
人才”“深圳市金融骨干人才”“湾区产业金融领军人才研学坊”“苏州市科
技企业资本运作研修班(攀峰班)”及“深圳市企业家培育工程‘星耀鹏城’培
训计划”项目导师;2025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独立履行职责,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受其组织或个人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本人对2025年度任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除
回避表决的情况外),未提出异议,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意见。
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部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者核查;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有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和要求,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
了认真审阅,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考察及工作情况
考察,对公司生产情况、内部控制、业绩情况等事项进行调查。通过参加公司
现场会议、到公司实地考察参观、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交流沟通等多种沟通
途径,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战略发展方向、财务状况等现状,对公司
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审核等事项从自身专业角度予以关注审查,为公
司发展建言献策。
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并
加强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想法,就中小股东提出
的问题及时向公司反馈建议,提升中小股东对公司真实运营情况的了解程度,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
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
确的判断。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所的情形。
(四)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事项。本人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上述事项的全部资料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以来,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规章制度,忠实、勤
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务,加强与董事会和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于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报告,衷心感谢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绍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