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胜军)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0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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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刘胜军)
  本人作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5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依托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
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胜军,1974年10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和华东师范大学经
济学博士,200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历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
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研究中心助理主任、中欧陆家嘴国际
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曾任雅本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斯迈柯特种金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确成硅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锦和商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华测检测认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黄金集团
外部董事、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外部董事、蓝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革知商务服
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事项                  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9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6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3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0
       缺席董事会次数                  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否
       出席股东会次数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报告期内共
参加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主要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及薪酬方案,
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不存在缺席的情况,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沟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等情况;积极了解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督促
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报,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年审过程中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
了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诉求,回答中小投资者的问题,提供相关意见,积
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六)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讨论,听取管理层汇报,
查阅相关报告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未来发展规划、园林业务化债进展、
公司董事人选的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薪酬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及定
价公允性等。从宏观经济趋势、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环境等角度为公司提供专业建
议。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独立董事工作,定期汇报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
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会审议,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本人认
真审议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并聘任罗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周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11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公司按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
选举钱建蓉先生、田洪雷先生、茹雯燕女士、周科轩先生、孙伟厚先生为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本人、郑先弘先生、郭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公司在董事会换届后及时选举董事长,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对拟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
背景、专业能力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并发
表了相关意见。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任职要求。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对报告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充分考虑了行
业经济形势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依据,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年度履职情况、诚信责任、勤勉尽职等方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须经董
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
规章制度规定,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刘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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