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斌)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0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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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郭斌)
  本人郭斌,自2025年11月12日起担任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董事会和专
门委员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
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
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斌,1975 年 9 月出生,南京大学法学本科,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EMBA
工商管理硕士,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997 年-2004 年任春兰集团监察专员,
年任久光百货法律高级经理,2009 年-2010 年任五环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 年
至今任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争端解决业务委员会创始主任,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5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
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事项              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1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1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0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0
        缺席董事会次数             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共
参加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了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候选人方案;参
加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本
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依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公司审计部门及会计师沟通了解公司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职,积极学习监管政策,通过与董事会
办公室积极沟通,了解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并在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讨论和
决策中,站在中小股东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听取公司高管、经办人员对相关
事项的介绍,了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重点关注了
园林业务化债政策、应收款回收及减值计提情况、年报审计重点事项等情况,并
对公司的园林项目回款、诉讼纠纷处理、法律合规等方面提供了有益建议,切实
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经营动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情
况并进行沟通,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时的答复和说明。公司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
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5年11月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同意选举钱建蓉先生、田洪雷先生、茹雯
燕女士、周科轩先生、孙伟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本人、刘胜
军先生、郭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了
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吴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选
举钱建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周科轩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孙
伟厚先生、罗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周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朱拓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
日止。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
背景、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
和经验,并发表了相关意见。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
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任职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职责。2026年,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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