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和要求,秉持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
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孟祥云:正高级会计师(教授级),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
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特许公
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管理学、会计学硕士学位。曾任德豪国际
(BDO)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合伙人;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及其德国子公司 DurkoppAdler 财务负责人;宝钢集团首席会计师,
宝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港中旅华贸国
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
务总监,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鉴微数字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八一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孟祥云于 2025 年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有重大业务往来
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召开会议前及会议期间,认真仔细
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审慎决策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股东
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
要求,本人对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议、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姓名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加 缺席 出席股东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孟祥云 5 5 3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 18 次,包括
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
委员会会议 3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其中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
二、三次会议由本人召集和主持召开。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姓名 审计委员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
会会议 会议 委员会会议 会议 专门会议
孟祥云 3 1 1 1 3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各位委员充分运用自身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验,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了重要作
用。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围绕审
计关注重点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事项及时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重点对内控独立性、关联交易、纳税调整等关键领域
从严审核把关,并将公司治理与管控情况纳入审计工作计划,开展系统性评价与
监督;按照工作时序统筹推进整改计划落实,实施全过程有效督导,经审计核查,
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在公司年度审
计及年报编制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年度报告专项沟通会议,与负责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及公司管理层开展交流与探讨,履行独立董事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的监
督职责,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确保了公司审计工作高效完成。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始终维护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的方式
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发挥独立董事在中小投资者
权益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日常工作及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
时掌握公司最新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利用参加会议、现场考察等机会开
展现场工作,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战略规
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 2025 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业绩说明会前均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资料,并做好沟通汇报;不定期向本人
汇报公司战略执行、企业重大改革事项、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便本人更好地掌
握公司运营等情况。公司证券事务部不定期向独立董事发送最新的政策文件和监
管动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专业培训,
为独立董事提供了专业履职保障。
公司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给予了本人充分支持与配合,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遵
守法规要求,管理体系规范,不存在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判断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
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
方案的议案》《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本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从根本上改
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实现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的转型,为上市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
公平、互惠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
的表决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合法、
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江西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所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
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江储中心和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董事会关于担保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
及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相关事项,作为独立董事,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过程
中,对重点关注事项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监管规定与制度规范,对外发布了定期公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资产减值计提及核销等相关信息,全面向股东及投资者披露企业
财务状况与运营态势。相关公告文件的内部审核与对外披露流程均严谨合规,财
务信息真实完整,如实反映公司经营实际。
公司审计部门围绕公司治理、资产管控、合规风控等关键管理环节实施内部
审查,客观识别运营管理中存在的流程短板、潜在风险及合规隐患,切实履行内
部监督与风险预警职能。
(四)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选举熊旭晴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阳颖霖女士为公
司副总经理,聘任毕利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江莉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
监。公司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及选举等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聘任及选举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
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所提名、聘任及选举的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
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审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化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自己在经营管理等领域的经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