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荣印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针对各项业务流程建立了合理、必要、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
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
相关制度,公司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整体层面上的组织架构、发展战
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流程;业务流程
层面上财务报告、销售与收款、关联交易、资金管理、预算管理、采购与付款、
存货管理、生产管理、资产管理、费用报销管理、税务管理、研发管理、合同管
理、法律事务、信息系统、行政管理等流程;重点关注的领域有资金管理、销售
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总体执行情况
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以及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已建
立一套较为完整且持续有效运行的内控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
立了必要的内控措施,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障。
(1)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
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手册》等
一系列的内部规范,并通过建立奖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实践行动将这些观念多
渠道、全方位、有效地得到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胜任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
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
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在审计委员
会协作下,全面监管公司会计政策与内外部审计流程及成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
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控制、信
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
事件报告及时作出适当处理。公司秉承专注消费者包装体验需求,为客户提供有
竞争力的解决方案和服务,追求合作伙伴、员工、股东共赢,促进社会可持续发
展的使命,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5)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
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
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
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
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
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已初步搭建预算管理体系,
并动态调整预算控制政策(如审批流程、费用阈值)以适应业务变化。财务部门
通过各种措施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
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
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内部审计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在审计
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审计职权,
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负责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
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
(8)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
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公司制定了长远的整体目标,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
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以识别预
测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具有普遍
影响的变化。
为了在管理决策和运营效率方面实现质的飞跃,并确保信息的快速流通和有
效运用,公司制定了数智化战略和规划,建立了更加先进的内部沟通网络;通过
使用云计算服务和API接口,实现了不同业务系统间的无缝对接,从而大幅提高
了信息处理效率,确保了决策信息能够实时传递给所有业务单元和员工,加快了
决策速度和执行力度。
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公司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等,涵盖了用户身份验证、敏感数据
保护、网络入侵防御和跨平台数据同步等多个维度。对信息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
行监控检查,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应对与处置。
为了确保与外界的有效沟通,公司鼓励与各利益相关方的互动,包括行业协
会、监管机构、合作伙伴等。通过建立定期的沟通和反馈渠道,使公司能及时掌
握外部变化,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和监管政策的变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对预算、利润、其他
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
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控制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
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
核对相符。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
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
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授权审批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
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
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
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
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
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会计系统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
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时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
档。各种交易必须做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
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
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
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建立内部控制监督制
度,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
督的程序、方法、要求以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范围、频率。对监督过程中发
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及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采
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管理层报告。
(6)信息管理控制: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根
据实际业务开发各种合理的定制化的系统功能模块,覆盖电子信息系统建设、数
据流程管理及文件安全存储等领域。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各项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独立开展审计工作、行使审
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及个人的干涉,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
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在审计中或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
依据问题严重程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报告,督促相关部门采取积极
措施予以整改,并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做到闭环管理。审计监督提高了公司运营
效率,确保公司制度体系建设避免缺失、虚设的情况,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健康、
持续发展。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在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自我评价工作过程中,公司定期梳理内控规范实
施范围内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查找主要业务流程、节点、控制的风险点,编
制相应问题或漏洞风险清单,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规范,制定内部控制的测试、
检查、评价方法和标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相关配套
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理和分析,识别出公司所面临的高风险领域,用于指导年度内控建设和自我评价
工作的开展,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控制点信息,将风险管控信息与部门、岗位相挂钩,明确风险管控职责,切实落
实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管理要求;
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进行评价,识别内部控制设计缺陷;
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发现内部控制执行缺陷并加以整改;
寻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跟踪整改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整改结果执行再测试,
验证整改结果的有效性。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
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
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
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当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当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 当潜在错报金额小于资
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 于资产总额的0.5%且小于 产总额的0.5%
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1%
额的1%
当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当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 当潜在错报金额小于营
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 于营业收入的0.5%且小于 业收入的0.5%
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营业收 营业收入的1%
入的1%
注:当缺陷同时满足两项比例标准时,应按孰低原则进行判断。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B、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错报未进行错报更正;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A、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识别该错报,
且错报金额达到重要程度,未达到重大程度;
B、发现缺陷影响金额虽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
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
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潜在财产损失金额大于 潜在财产损失金额大于或等 潜在财产损失金额小于
或等于营业收入的1% 于营业收入的0.5%且小于营 营业收入的0.5%
业收入的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A、控制环境无效;
B、严重违法违规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C、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D、公司重大事项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E、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给公司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
定的重大损失。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A、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B、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C、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D、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
部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公司建立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
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遵循的基本原则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的
实际情况。
不得拥有超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权力。
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
个环节。
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
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制效果。
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指派担任中荣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员审阅
了中荣股份内部控制制度,与中荣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等相关部
门进行了沟通,了解了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并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沟通,查阅了中荣股份股东会、董事会、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
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荣股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在业务经营和日常管理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内部控制。公司出具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其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露 韩志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