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安徽铜陵五松山宾馆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
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经审核,我们认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
可证及营业执照,其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整体经营规范有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为其日常经
营所需,存贷款等服务定价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具备公平性与互
利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
告》。
经审核,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铜陵
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反映了铜陵有色金属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其结论客观、公正。铜陵有色
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
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姚禄仕、汤书昆、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