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入(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司(含 A、B
涉及主要行业 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股)审计情况
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
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 78 万元,聘期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1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
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 年 1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2026 年 4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