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9 1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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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李萍女士主持
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决议
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
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
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发展现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
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萍、杨常郁、肖金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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