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706 公司简称:东方环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应杰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元(含税)。202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送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差异化分红的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
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
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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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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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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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东方环宇 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环宇集团 指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环宇安装 指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环宇热力 指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东热源公司 指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城西热源公司 指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伊宁供热 指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伟伯热力 指 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伊宁国资 指 伊宁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子公司
中石化 指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庆华能源 指 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捷瑞通 指 新疆捷瑞通能源有限公司
昌吉市住建局 指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司章程》 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银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中金财富 指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红光山路证券营业部
股东会 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报告期或本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东方环宇
公司的外文名称 XINJIANG EAST UNIVERSE GA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明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周静
联系地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
电话 0994-2266135
传真 0994-2266212
电子信箱 xj_dfhyrq@dfhyr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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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层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831100
公司网址 http://www.dfhyrq.com
电子信箱 xj_dfhyrq@dfhyrq.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方环宇 603706 不适用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境内)
签字会计师姓名 潘红卫、周志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331,415,536.73 1,443,647,957.35 -7.77% 1,203,080,972.46
利润总额 285,690,834.95 251,876,264.26 13.43 250,735,682.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95,682,575.51 181,932,846.34 7.56 178,139,943.06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总资产 2,794,275,324.10 2,918,275,906.82 -4.25 2,921,458,1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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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4 1.04 9.62 1.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4 1.04 9.62 1.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增加0.85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4 12.19 12.25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增加0.58个百
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5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466,259,941.62 236,479,091.85 146,094,283.10 482,582,220.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76,860,100.02 37,598,291.10 11,852,256.69 69,371,927.70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0,279,285.96 -11,912,096.22 87,395,504.34 255,185,384.84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5 年金额 附注(如适用) 2024 年金额 2023 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 3,679,040.75 安康路加气站 -579,006.91 -3,113,0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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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出售、换热站
销部分 出售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管网及稳岗补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贴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
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减值准备转回
债务重组损益 -1,013,505.73 债务重组损失 -8,914,002.6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税收滞纳金及
-644,790.82 2,492,470.16 6,145,358.26
外收入和支出 捐赠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3,658,143.95 2,867,759.94 3,443,262.7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合计 20,412,557.65 15,536,572.34 19,257,855.14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
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当期利润的影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1,913,021.54 821,829,036.23 179,916,014.69 11,427,591.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合计 695,681,771.54 821,829,036.23 126,147,264.69 12,265,091.77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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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一体,专注于城市燃气供
应、城市集中供热的公用事业服务商,主要从事城镇燃气的输配与运营业务,包括天然气终端销
售和服务、天然气用户设施设备安装业务以及城市集中供热业务。公司目前城市燃气供应经营区
域为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主城区、各乡镇、园区);城市集中供热供应经营区域为智慧能
源所供热区域范围之外的伊宁市行政区域范围。
产品及服务类别 用户类型 主要用途
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户、 厨用、采暖、CNG(压缩天然气)
天然气销售业务
CNG(压缩天然气)汽车用户等 汽车等燃料用气及工商业用气
为各类燃气、供热用户提供配套服
安装业务 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
务
供热业务 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 提供供暖业务
(1)天然气销售业务:公司从上游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通过天然气高压气源管线、门站、
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等设施,输送和分配给城市居民、商业、工业、采暖、加气站、综合用能
等用户。
在采购定价方面,管道天然气上游气源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
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在销售价格方面,居民、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车用
气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自行定价。
(2)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经营模式:公司在经营区域内为保障用户通气,组织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3)供热业务经营模式
①城市集中供热业务经营模式
由热电联产,热电厂作为集中供热的主要热源,公司自有锅炉房作为调峰热源进行补充。热
量通过一次管网输送至各换热站进行换热后,将热量输送至终端热用户,集中供热价格执行政府
定价机制。
②天然气供热及制冷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以采购的天然气为燃料,通过燃气热水锅炉系统对水加热,采用分布式能源供热系统向
用户终端直接供热;公司以采购的天然气为燃料,通过直燃机制冷系统对商业用户供应制冷空调
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运行。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煤油气电产量均创历史新高,电力供应安全稳定,能源自给
率稳步提升;绿色低碳转型步伐不断加快,可再生能源跃升发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高,
为推进能源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油气行业“十四五”发展成就报告》显示,中国正加速迈向现代油气产业发展新阶段,
能源结构日趋多元均衡,2030 年我国天然气产量将达到 3,000 亿立方米。报告显示,“十四五”
期间我国累计新增探明地质储量石油 70 亿吨、天然气 7 万亿立方米,分别较“十三五”增长约
“双碳”目标下,我国积极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清洁能源消费
占比稳步攀升,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2025 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上年提高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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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百分点,超过石油成为第二大能源类型,成为能源增量主体。2025 年,规模以上工业天然气产
量 2,619 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 6.2%,连续九年增产超百亿立方米。
放行为,维护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油气管网设施
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简称《监管办法》)。《监管办法》系油气管网监管领域出台的首个部门
规章。《监管办法》扩大了监管覆盖范围,明确监管范围不仅包括国家管网集团运营的油气管道、
LNG 接收站、地下储气库等设施,还包括油气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等各类主体运营的油气
管网设施。这意味着城镇燃气企业、油气零售企业等能更加公平、高效地参与油气市场,将民营
企业从此前的“旁观者”身份转变为“参与者”。
护市场相关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石油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改委制定了《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办法》明确要求管网投资与运营业务必须与上游和下游业务分离,即管网
企业不得从事原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进出口、生产销售等竞争性业务,从事原油天然气勘探开发、
进出口、生产销售等竞争性业务的企业不得从事管道投资与运营业务。《办法》细化了推进管网
管输和销售分开的要求,规定管输业务实行财务独立核算,条件成熟时实现产权独立。政府核定
管输价格,确保设施第三方准入和使用,并明确支持上游企业和下游城燃、工业等用户间直购直
销。
其他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市监总局发布了《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
企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简称《价格指南》)。《价格指南》对于水电气价格及工程安装及延
伸服务收费行为过程中的明码标价以及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
措施的义务进行了强调。
总体来看,2025 年天然气领域的政策法规进一步优化升级,呈现体系化、精准化与纵深化的
鲜明特征。国家层面围绕价格机制完善、管网公平开放、企业行为规范等关键环节持续完善制度
设计,地方层面则结合区域实际,在安全监管、特许经营评估、配气定价等方面开展丰富实践。
这些政策不仅回应了当前行业在气价传导、燃气安全、反垄断合规等方面的挑战,也为市场主体
提供了更清晰的合规指引,共同推动了天然气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业持续呈现平稳的发展态势,天然气行业在储气调峰能力增强、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市场化交易
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同时,仍面临顺价机制不畅、基础设施配套支撑不足、安全运行压力增大等难
题。此外,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监管持续加强,城镇燃气面临着价格、计量、安全、网络舆论、
数字化转型等多方位挑战。
公司在董事会战略引领下,坚守发展主营业务,通过深化核心业务护城河建设,围绕年初制
定的经营管理目标,通过持续开拓下游市场,创新业务模式,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元化供
气体系,强化气源保障能力,提升服务品质,稳步拓展城市燃气业务。同时推进内部管理改革,
降本增效,提高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积极争取合理供气结构和合同内用气量,并持续向政府
部门提出价格联动申请,努力克服政府部门为保持物价稳定暂缓或延迟实施价格联动的困难,以
及联动疏导销售价格的幅度不能完全覆盖上游天然气成本上涨的不利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3,141.5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77%;营业成本 94,220.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3.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609.5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79,427.53 万元,负债总额为 91,869.97 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174,048.74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天然气销售 2.14 亿立方米,同比减少 16.08%。其中,居民天然气销售
同比增长 1.45%,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同比减少 22.99%。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天然气销售收入
施设备安装业务收入 21,027.44 万元,同比减少 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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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行业优势
按照“碳达峰、碳中和”双碳能源发展目标,天然气在能源转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工业、
建筑、交通、电力等多领域将有序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中也
强调将提升天然气在低碳转型中的桥梁作用,天然气是低碳清洁能源,是能源从高碳到零碳过渡
的桥梁,对实现碳中和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国家发改委《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等文件进
一步明确将天然气培育成我国现代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双碳背景下,天然气作为当前最现
实、最可靠、最清洁的绿色低碳能源,对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意义和作用十
分重要,公司所从事行业具有重大的中长期发展机遇。
(二)区域市场占有率及先发优势
城镇管道燃气、集中供热等公用事业行业具有基础设施投资规模较大,前期资金投入较多,
资金壁垒较高的特点。城市管道燃气在同一供气区域内具有规模效应,管网覆盖区域越广、燃气
用户越多,公司在气源采购、物资招采、区域协同等方面的规模效应越明显。截止报告期末,公
司天然气输配管网长度近 3,000 公里,覆盖整个昌吉市建成区及部分乡镇、各园区,管网覆盖区
域越广,规模越大,相较于其他竞争对手的先发优势越明显,公司在城市管道燃气的输配管网设
施、用户数量方面具有明显的区域市场规模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伊宁供热以及伟伯热力已在伊宁市从事集中供热业务多年。伊宁供热系伊宁
市规模最大、最主要的热力供应企业,在伊宁市供热市场深耕多年,占据伊宁市主城区核心商圈
和大型生活社区,用热负荷稳定、市场地位稳固。伊宁供热与伟伯热力可覆盖伊宁市绝大部分供
热片区,规模优势显著。
(三)气源多元化和多渠道供应保障优势
公司拥有完善的长输管线和城市管网,为公司燃气业务在各区域深度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
昌吉市位于新疆天然气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周边有新疆油田、吐哈油田等多家大型油气田,昌
吉市境内有西气东输二线、三线及北疆天然气环网等大型主干管网的输气枢纽,有国家战略储气
库,中石油销售新疆分公司、中石化、庆华能源是公司的主要天然气供应商。经过长期的业务往
来,公司与上游气源供应商建立了稳定互信的良好合作关系。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的成立并整合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国有大型油气企业的管道资产,推进了天然气“运销分
离”,加快了管道和储运设施互联互通进程,公司抓住这一契机,打通了资源跨省串换的模式和
渠道,已形成了多元化气源保障、多渠道输配的气源供应格局。
伊宁供热热源来自热电联产及自有燃煤锅炉(应急热源保障)。伊宁供热经过多年发展,与
上游热电联产企业维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稳定的供热模式,从而保证了公司安全稳定
高质量的供热热源,有力保障了公司为热用户提供更优质的供暖服务。稳定且多元化的热能来源
也为伊宁供热进一步扩大供热面积、获得新热用户的接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信息化管理优势
公司以数智化转型为核心,通过构建“智能感知-分析-响应-优化”闭环体系,全面推动业务
智能化升级。安全生产领域深度融合 SCADA 系统、GIS 管网及智能感知网络,搭建燃气安全监
管平台;储气调峰 LNG 项目通过数字孪生技术实现全流程动态预警与闭环处置;客户服务端部署
智能 RPA 机器人重构业务流程,建立自动化响应机制;管理层面依托智能指挥中心整合多源数据,
强化跨部门协同与资源优化配置,形成数据驱动决策模式;同步构建动态感知网络安全防御体系,
保障全业务链安全可控。未来将深化人工智能 AI 技术应用,推进设备自主诊断、智能交互服务等
场景落地,通过数据中台与技术创新,拓展智能巡检、需求预测等应用场景,打造可复制的行业
数字化解决方案,以“技术+业务”双轮驱动模式引领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安全生产优势
公司始终秉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将安全生产视为企业发展的基石,积极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预防控制层面,公司以“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为
方针,深入开展风险识别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科学严谨的风险评估,精准识别作业过程中
的潜在风险,系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在管理理念上,全面推进人本
管理,大力倡导全员参与,持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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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公司高度重视科技赋能安全生产,公司各场站及输配系统均采用 SCADA 系统、GIS 管网及
智能感知网络,实现了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故障预警与远程操控,通过安全监管平台,有
效提升安全生产的可靠性与稳定性。目前,公司已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
的达标认证,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运营管理优势
经过 25 年的发展,公司在天然气管网建设、燃气输配、应急调峰、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
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等诸多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拥有一批业务素质优
秀、对公司高度忠诚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公司注重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制定了长
期、共赢的人才发展战略,核心团队及专业人才队伍成熟、稳定,为公司提供了强有力的运营发
展保障。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3,141.5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77%;营业成本 94,220.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3.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609.5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79,427.53 万元,负债总额为 91,869.97 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174,048.74 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331,415,536.73 1,443,647,957.35 -7.77
营业成本 942,209,081.95 1,088,328,118.42 -13.43
销售费用 45,318,848.62 45,704,168.80 -0.84
管理费用 40,864,603.30 41,567,841.56 -1.69
财务费用 -1,894,782.60 -4,699,378.99 不适用
研发费用 3,964,034.48 5,451,708.10 -27.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0,389,507.00 377,726,866.57 -28.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321,313.16 -276,661,938.07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993,317.68 -224,230,290.21 不适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度汇兑收益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度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31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7.77%,主营业务成本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城镇燃气
减少 1.73
供应及相 675,419,740.88 516,384,584.12 23.55 -17.00 -15.08
个百分点
关行业
增加 11.19
供热行业 631,167,063.63 418,428,501.79 33.71 3.27 -11.65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天然气销 减少 7.16
售业务 个百分点
天然气设
增加 10.93
施设备安 210,274,387.34 122,365,243.18 41.81 -22.91 -35.10
个百分点
装业务
供热业务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增加 4.36
新疆地区 1,306,586,804.51 934,813,085.91 28.45 -8.31 -13.58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本期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成本变动原因:系本年度安装业务结构发生变化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上年
本期金
本期占 同期
额较上
成本构 总成本 占总 情况
分行业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年同期
成项目 比例 成本 说明
变动比
(%) 比例
例(%)
(%)
系天然气采
天然气
城镇燃气 购量减少所
采购及
供应及相 516,384,584.12 56.50 608,067,031.76 56.22 -15.08 致、安装业务
安装成
关行业 结构发生变
本
化所致
系热能采购
供热成
供热业务 418,428,501.79 44.76 473,585,530.09 43.78 -11.65 及计提折旧
本
减少所致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成本构 本期金额 本期占 上年同期 金 上年 本期金 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成项目 总成本 额 同期 额较上 说明
比例 占总 年同期
(%) 成本 变动比
比例 例(%)
(%)
天然气 系天然气采
天然气销
采购成 394,019,340.94 42.57 419,528,674.35 38.79 -6.08 购量减少所
售业务
本 致
天然气
天然气设 系业务结构
设施设
施设备安 122,365,243.18 13.39 188,538,357.41 17.43 -35.10 发生变化所
备安装
装业务 致
成本
系热能采购
热力成
供热业务 418,428,501.79 44.76 473,585,530.09 43.78 -11.65 及计提折旧
本
减少所致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实际控制的除外。
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
无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1,055.8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4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
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2,190.2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5.8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
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B.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
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新疆联科能源有限公司 10,090,943.45 1.00
新疆峻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433,775.16 1.0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
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新疆洲润达疆矿业有限公司 22,641,714.35 2.42
C.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D.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 √不适用
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比例(%)
管理费用 40,864,603.30 41,567,841.56 -1.69
销售费用 45,318,848.62 45,704,168.80 -0.84
财务费用 -1,894,782.60 -4,699,378.99 不适用
研发费用 3,964,034.48 5,451,708.10 -27.29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3,964,034.48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 3,964,034.4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30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49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5.95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本科 12
专科 23
高中及以下 14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进行了 10 个研发项目,5 个项目为 2024 年度跨年项目,分别是终端数据物联采集分
析远传技术的研发、燃气终端报警联动技术的研发、基于 PaaS 平台架构的燃气综合监管技术的研
究与开发、智能型燃气管道强制电流阴极保护稳定输送技术的研发、燃气稳压运行的多级联锁紧
急切断关键技术的研发;5 个项目为新增项目,分别为基于 SCADA 城镇燃气稳压智慧调度技术
的研发、采用 GIS 系统的燃气管网泄漏分析精准停气技术的研发、高准确性埋地燃气管道漏点两
级定位技术的研发、低含水量 CNG 气质天然管道水露点动态感知技术的研发、多节点数据协同
传输异常识别阴极保护技术的研发。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0,389,507.00 377,726,866.57 -28.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321,313.16 -276,661,938.07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993,317.68 -224,230,290.21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期 上期期 本期期末
末数占 末数占 金额较上
情况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总资产 上期期末数 总资产 期期末变
说明
的比例 的比例 动比例
(%) (%) (%)
预付款项 1,127,657.13 0.04 5,719,635.23 0.20 -80.28 注释 1
其他应收款 31,999,277.80 1.15 46,023,324.74 1.58 -30.47 注释 2
合同资产 134,294.40 - 202,372.51 0.01 -33.64 注释 3
其他流动资产 38,205,036.78 1.37 14,748,417.76 0.51 159.04 注释 4
在建工程 9,398,770.35 0.34 26,653,628.18 0.91 -64.74 注释 5
使用权资产 2,533,215.52 0.09 3,907,669.91 0.13 -35.17 注释 6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881,323.23 0.03 2,095,405.72 0.07 -57.94 注释 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540,766.93 0.38 16,000,606.05 0.55 -34.12 注释 9
其他说明:
注释 1:预付款项减少系本报告期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注释 2:其他应收款减少系本报告期收回前期欠款所致。
注释 3:合同资产减少系本报告期收回质保金所致。
注释 4: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系本报告期待抵扣增值税留抵增加所致
注释 5:在建工程减少系本报告期完工项目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注释 6:使用权资产减少系本报告期房屋租赁到期所致。
注释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系本报告期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注释 8:租赁负债减少系本报告期支付房屋租赁款减少所致。
注释 9: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系本报告期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在本期实现所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吉分行”)签署《并购贷款合同》(编号:0300408001-2019 年(昌市)字 00462 号),公司向
工商银行昌吉分行借款 3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5 年,自实际提款日开始计算,借款用途具体为
支付购买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股权并购交易价款。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与工商银行昌吉分行
签署《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伊宁供热 80%股权质押给工商银行昌吉分行,作为对前述借款的
担保。该借款已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还清。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办理股权处置注销登记,
由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伊市市监)股质登记销字(2025)
年第 10 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投资成本 698,280,900.00 元。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投资成本 0 元。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 18,945,194.71 元,期初余额为 17,663,778.06 元,较期初增加 1,281,416.65 元,增幅 7.25%,主
要为本期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综合所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公允价 计入权益的累计 本期计提 本期出售/赎回
资产类别 期初数 本期购买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数
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的减值 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1,913,021.54 2,916,014.69 1,485,000,000.00 1,308,000,000.00 821,829,036.23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合计 695,681,771.54 1,485,000,000.00 1,308,000,000.00 821,829,036.23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环宇安装 子公司 工程安装 4,000 51,884.37 19,130.94 30,888.03 10,910.34 8,969.06
伊宁供热 子公司 城市集中供热 5,000 105,632.52 67,544.10 47,764.31 11,849.81 10,063.87
伟伯热力 子公司 城市集中供热 2,500 20,942.97 10,486.67 14,595.10 3,112.41 2,500.53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基础设施公平开放与互联互通将持续推进。同时,随着数字化转型与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智慧
燃气”与安全管理技术的融合将成为政策支持与行业投入的重点。天然气企业应加强合规体系建
设,探索运营模式创新,在保障能源安全与公共服务质量的基础上,积极把握低碳转型与市场化
改革带来的新发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在巩固现有城镇燃气主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疆丰富的天然气资源,致力于以城市
燃气供应、城市集中供热为龙头,坚持创新发展的理念,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努力为客户创造
价值,提升管理、效益优先、高质量发展,追求客户、员工、股东与合作伙伴的共赢,努力实现
企业与自然、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生,立志成为国内管理服务一流、具有持续创新发展能力的公
用事业服务商。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耕城燃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推动经营区域天然气顺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拓展产业链机
遇,努力实现经营目标。在强力抓好安全和环保这两条企业红线、社会责任底线的基础上,围绕
公司战略目标,主要措施如下:
理降低运营成本。包括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物流效率、严控各项费用支出等,以此提升资金使
用效率,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同时,通过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提升运营效
率与决策科学性;此外,公司还将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制度流程,强化风险识别与评估,确保运
营合规稳健,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全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与价值最大化。
保全面把握并充分利用政策带来的发展机遇。同时,公司将持续寻找战略发展机遇,结合市场趋
势和自身业务特点,积极探索通过并购、战略合作等多种灵活方式,整合优质资源,拓展业务版
图,有效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这些举措,公司旨在全面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
增强抗风险能力,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坚定不移地遵循“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治理重心前置到事前预防,对规划、施
工、运营各环节实施严格管控,把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提升公司本质安全水平,为持续稳健发
展奠定坚实基础。
力度,拓展增量业务,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另一方面,全力推动安装业务、CNG 运输业务以及
LNG 业务深度参与市场竞争,为上市公司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创造新价值。以“二次创业”为
使命,助力三类业务成长、发展成为公司的重要支柱,在行业中塑造竞争新优势。
效奖励 + 创新奖励”的薪酬体系,突出技术能力、创新成果导向,为进取实干、钻研创新的员工
搭建上升通道。
诉求渠道,确保用户诉求 “接诉即办、办实办好”,全年用户投诉总量下降 10%,满意度保持 98%
以上。二是强化主动服务,常态化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提供上门服务,以精细化服务赢得用户认可。三是简化业务流程,推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实现
更多业务“一网通办、就近办、即时办”,提升办理便捷度。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规避各类经营风险,但实际生产经营
过程仍存在下述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天然气行业涉及到国计民生,对政府部门出台政策的依赖性较强,天然气企业在市场发展时
需要考虑政府制定天然气价格、授予特许经营权等诸多政策性因素、条件,燃气企业的市场发展
必然和国家政策要求有紧密关系。由于受到各种资源的限制,竞争的加剧必将导致城市燃气企业
在终端客户发展的议价能力较弱,对政府相关部门支持的依赖性较大。政府为了确保燃气供应安
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公共利益,对燃气企业经营实行许可制和准入制,对经营者资质加以严
格审批,同时也会给予企业一定的扶持。由于政府监管政策和监管力度的变化,会给企业的经营
模式和收益带来一定的风险。
国家对燃气行业施行“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管控政策,中国天然气行业的上游、中游、
下游具有不同的定价机制。上游和中游的定价受国家发改委监管,下游城市燃气则受各地物价局
监管。目前中国天然气终端销售定价受当地政府的监管,随着对进口气源的依赖度的提高和国内
用气需求量的进一步增大,伴随着市场化步伐的是燃气企业天然气进价成本的进一步上涨,而上
游价格变动时终端售价通常不会自动联动,下游天然气公司需提出调价要求,将价格信号传递给
终端消费者。但下游企业实行价格联动通常存在时差,有时联动还因为地方政府的政治考虑而未
能顺利实现,燃气行业很难在第一时间将上涨的进气成本向下游用户传导,由此可能导致燃气企
业的资金周转困难、利润率降低。
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销售业务、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以及供热业务。公司经营区域主
要集中于新疆昌吉市及伊宁市,市场区域具有相对集中的特征。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空间与昌
吉市、伊宁市的城市化进程、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密切相关,一旦昌吉市、伊
宁市的经济和社会增长放缓,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直接的影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然气资源丰富,天然气产量居全国前列,公司上游气源供应商主要为中
石油下属相关单位,天然气购销合同采用行业通行的“一年一签”签署机制。公司作为拥有特定
区域天然气特许经营权的城市燃气企业,自成立以来与各上游供气企业之间均建立了良好的业务
合作关系;同时鉴于公司天然气销售中绝大部分用于城市民用燃气,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且属
于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中的优先类,因此上游企业供气通常均能满足公司用气需求,截至目
前公司未发生因上游气源供应不足而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形,公司能够获得气源供应商的持续
稳定供气。
尽管如此,随着我国天然气总体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及“一年一签”的天然气购销合同具有短
期性的特点,如果未来上游气源供应企业在天然气调配平衡中因政策或季节性因素等不能完全满
足公司的用气需求,也将可能对公司气源供应造成不利影响。
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一旦燃气设施发生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因此安
全生产管理历来是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的工作重点。尽管公司在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
用户使用不当或燃气用具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的可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虽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拓展,仍不能完全排除
未来因用户使用不当、燃气设施及用具质量问题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规范公司运作。公司依据《公司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完成监事会改革,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
权。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
运行。
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会,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确保所有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均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使其对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决策权。
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通过
《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设立相关条款,建立了防止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
行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生过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
则》,并严格按照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履行董事的职责,谨
慎决策。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对各自职责
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报董事会审议。
咨询,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有效防止了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和内幕交易的发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能够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
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为了使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化,公司还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沟通的渠道,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平
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通过上交所 E 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和投资者热线等
渠道,认真回答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听取广大投资者对于公司
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和规范性?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全?梳理现有制度的合规性与适?性,形成制度修订清
单,系统修订治理制度,形成闭环管理。2025 年公司累计完成治理制度 29 项,其中修订制度 20
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新编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制度 9 项(《市值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
范》等)。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治理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
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
年度内
从公司获 是否在公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股份增 增减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得的税前 司关联方
日期 日期 减变动 动原因
薪酬总额 获取薪酬
量
(万元)
李明 董事长 男 63 1998/03/18 2027/6/26 62,399,588 62,399,588 / / 116.74 是
副董事长 2018/08/06
田荣江 男 59 2027/6/26 876,600 876,600 / / 87.98 否
总经理 2017/01/13
董事 2015/07/06
陈思武 男 56 2027/6/26 243,300 243,300 / / 56.53 否
副总经理 2008/01/01
李伟伟 董事、副总经理 男 38 2021/07/05 2027/6/26 12,848,067 12,848,067 / / 44.16 否
董事 2015/07/06
田佳 女 57 2027/6/26 250,000 250,000 / / 42.97 否
财务总监 2014/10/13
董军 董事 男 52 2018/08/06 2027/6/26 150,000 150,000 / / 42.65 否
曾玉波 独立董事 男 55 2021/07/05 2027/6/26 / / / / 6.00 否
范敏燕 独立董事 女 52 2021/07/05 2027/6/26 / / / / 6.00 否
刘安萍 独立董事 女 47 2024/06/27 2027/6/26 / / / / 6.00 否
周静 董事会秘书 女 45 2021/07/05 2027/6/26 86,000 86,000 / / 41.45 否
合计 / / / / / 76,853,555 76,853,555 / / 450.48 /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男,汉族,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李明先生毕业于重庆建筑学院,曾担任昌
李明
吉市第二建筑公司技术员、质检站站长、副总经理,现任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男,汉族,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及监理工程
田荣江
师。毕业于新疆大学,曾任新疆天山化工厂设备动力科工程师、昌吉州天山物业公司总经理、东方环宇项目办主任、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男,汉族,197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
陈思武
机电一体化专业。曾担任昌吉市造纸厂担任设备科技术员,本公司门站站长、技术部主任、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男,汉族,198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土木工程系,曾任职于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
李伟伟
团)伊宁开发公司销售部,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采购部、前期部,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女,汉族,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昌吉化肥厂会
田佳 计,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监事,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
董事、财务总监。
男,汉族,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毕业于西
董军
安交通大学热能与动力专业,曾担任东方环宇技术员,技术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工程师。
男,汉族,197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职称证书,担任新疆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
曾玉波
(MPAcc)校外联合导师,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女,汉族,197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等,现任新疆安隆律师
范敏燕
事务所民商事法律领域专职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女,汉族,197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高级工程师(建筑专业/
刘安萍
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现任新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女,汉族,198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 EMBA 工商管理专业,中共党员,
周静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担任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的职务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
李明 董事长、总经理 1998/03/18 /
有限公司
在股东单位任
无
职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 在其他单位担任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止
其他单位名称
姓名 的职务 期 日期
伊犁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3/08/26 /
阜康市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3/09/13 /
新疆环宇科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 2013/06/14 /
上海天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0/08/05 /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20/09/16 /
李明
新疆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 2015/06/10 /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0/03/18 /
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20/09/10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5/04/27 /
新疆黄鹤楼大酒店有限公司 董事 2012/03/22 /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0/03/18 /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0/03/17 /
田荣江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0/03/17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24/02/08 /
李伟伟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2024/11/22 /
昌吉农科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24/12/20 /
昌吉州农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25/07/01 /
范敏燕
昌吉农高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
董事 2025/08/22 /
司
周静 新疆崇鼎商贸有限公司 监事 2020/01/20 /
在其他单
位任职情 无
况的说明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
决策程序 会考核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
是
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根据公司薪酬管理政策,结合公司年度主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 要经营目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建议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政策发放
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具体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 根据公司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结合各自分管工作的实际完成情
定依据 况进行绩效评估确定报酬。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参阅本节“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的“ (一) 现任及
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2025 年度,独立董事领取的津贴不适用考核情况;公司非独立董
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绩效考核规定获得相应的薪酬。绩效考
依据和完成情况 核工作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有效执行并完成。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公司 2025 年绩效薪酬尚未发放,报告期内延期支付了 2024 年绩效
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
薪酬。
支付安排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 不适用
追索情况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是否 会情况
董事
独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董事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李明 否 4 3 1 1 0 否 2
田荣江 否 4 4 0 0 0 否 2
陈思武 否 4 4 1 0 0 否 2
李伟伟 否 4 4 1 0 0 否 2
田佳 否 4 4 0 0 0 否 2
董军 否 4 4 0 0 0 否 2
曾玉波 是 4 3 0 1 0 否 2
范敏燕 是 4 4 0 0 0 否 2
刘安萍 是 4 4 0 0 0 否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4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1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3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曾玉波、范敏燕、董军
提名委员会 范敏燕、刘安萍、田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刘安萍、曾玉波、陈思武
战略委员会 李明、田荣江、李伟伟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的议案》;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的议案》;
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三)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鉴于全体委员均为关联委员,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交董事会审议
(四)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284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54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82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72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517
销售人员 25
技术人员 153
财务人员 24
行政人员 105
合计 824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 150
大专学历 309
中专学历 123
高中学历 126
初中学历 116
合计 824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性的薪酬体系,努力实现员工在薪酬分配上的“责任
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风险与回报一致、业绩与收益一致”的目标,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报告期,公司员工薪酬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骨干实行年薪制,按照岗位工资与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办法,基本年薪由董事会
根据不同岗位制定标准后按月发放,完成指标奖励部分由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考核后发放。普通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以岗位价值为定薪基础,根据员工能力和绩效
表现支付薪酬,强化“重视绩效、提升业绩”的文化,同时提高员工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确
保有效完成本职工作,体现出不同能力、不同绩效在薪酬回报上的差异性。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状况、结合外部人力资源市场及公司的经营业绩,对员工进行年度薪酬调整,让员工分享到公司
的经营成果,体现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共同发展,利益共享。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保障人才竞争力及人才梯队可持续发展,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培训和人才培养体系,注重
提高员工的职业化水平与岗位技能,向员工提供更多学习和发展的机会,公司根据年度业务重点
及人才发展需求制定并开展各类培训课程。公司通过持续开展员工培训和人才培养,形成具有较
高的职业素养、较强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的员工队伍,通过强化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员工
职业发展和晋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团队协作效率,全方位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对人才素质
的需求。具体包括:1、新员工的入职培训。着力强化新员工的安全意识、熟悉业务流程、认同企
业文化;2、员工技能培训。着力培育技术岗位专业化水平,提高操作岗位员工业务水平,培训业
务操作能手,促进生产运营及安全质量的持续提升;3、开展各级管理人员专项培训。为了满足公
司持续发展的人才需求,通过行业资深专家讲解以及企业内部业务骨干传授经验等培训方式,对
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总结,最终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及考核。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3,720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44.10
八、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实际分
红比例均超过《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要求。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 189,382,714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0,444,442.60 元(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实施完毕。
司拟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9.00 元(含税)。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 189,382,714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70,444,442.6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8.87%。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东方环宇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9.0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170,444,442.60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6,095,133.16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170,444,442.60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511,333,327.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
(3)=(1)+(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203,654,116.6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251.08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457,397,698.53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全员绩效考评机制。以公司年初制定的销售收入、利润、净
资产收益率等经营目标为基础,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董事会依据年
度绩效奖金管理办法和高管个人绩效责任书的约定,对经营层高管人员的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强化了对经营层高管人员的考评激励作用。
公司将构建以?险共担、?期导向为核?的薪酬分配体系。绩效薪酬结构将严格遵循监管要
求,合理设定递延?付?例,并实质性落地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在发?财务造假、重?内控
失效或业绩严重偏离预期等情形下,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将依法依规予以追回。薪酬决策将以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和内控评价结果为基础,坚决防范短期?为,引导管理层聚焦可持续价值创造,实
现股东利益与公司?远发展的?度统?。
十、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
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结
合行业特点及企业经营实际,持续完善内控制度,提高企业决策效率,保障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
规及资产安全,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明晰母子公司职责边界,促进子公司经营
层依法履职,提高决策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公司以全
面预算为抓手,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及资金统
筹,及时跟进各单位业务及重大事项进展,及时掌握业务信息,对财务影响进行分析预测,以做
好资金管控和风险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子公司的内部控
制已得到有效执行。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十三、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个) 2
序号 企业名称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 ESG 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数量/内容 情况说明
总投入(元) 51,680
其中:资金(元) 51,680 /
物资折款(元) /
惠及人数(人) 500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
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将提质增效与投资者回报纳入常态化经营管理,进一步推动公
司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保障投资者权益,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6 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一、聚焦主营业务,积极推进提质增效等经营举措,实现经营业绩稳健增长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经营思路,积极抓好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依托于优质专业的服务
能力,在行业领域深耕细作。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3,141.5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77%;
营业成本 94,220.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3.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609.51 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9,568.26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 7.56%。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79,427.53 万元,负债总额
为 91,869.9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174,048.74 万元。
耕城燃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推动经营区域天然气顺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拓展产业链机
遇,努力实现经营目标。在强力抓好安全和环保这两条企业红线、社会责任底线的基础上,围绕
公司战略目标,主要措施如下:
(一)在经营管理优化方面:公司将着力优化预算管理,深化成本管控体系建设,通过精细
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包括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物流效率、严控各项费用支出等,以此提升资
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同时,通过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提升运
营效率与决策科学性;此外,公司还将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制度流程,强化风险识别与评估,确
保运营合规稳健,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全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与价值最大化。
(二)在资本优化方面:公司将紧抓政策红利,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指导方向,
确保全面把握并充分利用政策带来的发展机遇。同时,公司将持续寻找战略发展机遇,结合市场
趋势和自身业务特点,积极探索通过并购、战略合作等多种灵活方式,整合优质资源,拓展业务
版图,有效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这些举措,公司旨在全面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优
势,增强抗风险能力,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在安全管理方面:公司致力于让全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与红线意识,主动扛起安全责
任。坚定不移地遵循“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治理重心前置到事前预防,对规划、
施工、运营各环节实施严格管控,把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提升公司本质安全水平,为持续稳健
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在业务拓展方面:稳固存量市场,强化用户维系与服务保障力度。一方面,加大用户
开发力度,拓展增量业务,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另一方面,全力推动安装业务、CNG 运输业务以
及 LNG 业务深度参与市场竞争,为上市公司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创造新价值。以“二次创业”
为使命,助力三类业务成长、发展成为公司的重要支柱,在行业中塑造竞争新优势。
(五)在薪酬及晋升方面:深化薪酬改革,摒弃传统“按岗定薪”模式,构建“基础保障 +
绩效奖励 + 创新奖励”的薪酬体系,突出技术能力、创新成果导向,为进取实干、钻研创新的员
工搭建上升通道。
(六)在服务质效方面:坚持以用户为中心,持续优化服务保障。一是健全响应机制,畅通
用户诉求渠道,确保用户诉求 “接诉即办、办实办好”,全年用户投诉总量下降 10%,满意度
保持 98% 以上。二是强化主动服务,常态化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老弱病残
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以精细化服务赢得用户认可。三是简化业务流程,推进线上线下服务
融合,实现更多业务“一网通办、就近办、即时办”,提升办理便捷度。
二、持续稳定现金分红,重视股东回报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诉求、社会资金成
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保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89,382,7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70,444,442.60 元(含税),本次现金红利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86.3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
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红利人民币 170,444,442.6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例为 78.87%。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
现金分红政策,切实增强股东的获得感,充分践行公司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回报的坚
定承诺。
三、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着力提升市场认同度
(一)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合规水平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累计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文件超 40 份,有效保障投
资者知情权。公司遵照“合规、简洁”原则,对 2025 年中期报告进行了大幅精简与优化,突出关
键信息,显著提升报告清晰度与可读性。凭借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实践,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得 B 类评级。
(二)构建完善全渠道、多层次投资者沟通体系
公司组织召开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
会,同时公司参加了新疆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
全面展现公司保持成本竞争优势、抵御市场和油价波动方面的经营韧性。持续加强与机构投资者
的深度交流,主动做好价值传播工作,有效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三)建立健全常态化、高效透明的中小投资者沟通机制
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邮件和上证 e 互动等渠道,及时回应中小及潜在投资者的各类问询,
确保沟通渠道畅通、信息传递准确透明,切实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广泛性与有效性。
积极参加辖区组织的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自身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质
量,在资本市场树立阳光、透明、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四、加强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
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严格经营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
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结构,强化专业委员会决策支撑功能,完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与重大事项预
沟通机制,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与前瞻性。公司积极保障独立董事履职行权,
通过组织其现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参加业绩说明会、赴分子公司开展现场调研并推动与
管理层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独立董事深度参与公司治理与监督重要环节。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社会责任治理水平
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管的行为和持股及变动行为。2025 年,公司积极与实控人、控股股东、持股超过 5%股东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进行沟通交流,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通
过参加资本市场或监管机构关于“关键少数”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其自律
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险防控,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参加专项培训,定期学习最新法规和监管案例,进一步
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提升控股股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多维度
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
六、其他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方案,其实施
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方案所涉及
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
是 如未能
否
否 及时履 如未能
承 承 承 及
有 行应说 及时履
诺 诺 承诺 诺 时
承诺方 承诺时间 履 明未完 行应说
背 类 内容 期 严
行 成履行 明下一
景 型 限 格
期 的具体 步计划
履
限 原因
行
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与
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重
遗漏情形,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
大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资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保证向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
产
伊宁国 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
重 其 长
资、伊 形,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 2019/10/28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组 他 期
宁供热 公司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向东方环宇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
相
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描述的事实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不存在虚
关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的
或者重大遗漏的,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
承
带的法律责任;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
诺
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
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解 1、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
决 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且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现在或将
关 伊宁国 来尽量减少与东方环宇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长
联 资 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 期
交 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
易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报
批程序,保证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股权权属事项的承诺:
格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或异议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者类
似安排,不存在任何禁止转让、限制转让以及就禁止转让、限制转让达成的承诺或安
排的情形,对该等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遭到任何第三人追索
或提出权利请求的潜在风险,该等情形将保持或持续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2、本
公司已足额缴付所持伊宁供热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依法对伊宁供热履行了出资义
其 伊宁国 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迟延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 长
他 资 任的行为,该等情形将保持或持续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3、本公司所持伊宁供热 期
股权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可能影响伊宁
供热合法存续的情况,该等情形将保持或持续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4、本公司所
持伊宁供热股权过户或权属转移至东方环宇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5、如上述所有承
诺及说明被证明为不真实或因伊宁供热的股权权属存在任何瑕疵而导致本次交易完
成后的上市公司或伊宁供热遭受任何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全力配合上市公司及伊宁
供热妥善解决该等纠纷或争议。同时本公司对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
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伊宁供
热及董
其 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长
事、高 2019/10/28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期
级管理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人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人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
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4、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
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伊宁供热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
已经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实际控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制人、 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
控股股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
东李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人保证本次交易
明;实 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
其 长
际控制 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2019/07/30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期
人李伟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
伟;董 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事、高 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
级管理 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人员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东方环宇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东方环宇公
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影响东方环宇的独立性,保持东方环
宇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一、保证东方环宇
资产独立完整(一)保证东方环宇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二)保证东方环宇不存在
资金、资产被本人及本人控股的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
“下属企业”)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二、保证东方环宇人员独立本人承诺与东方环
实际控 宇保持人员独立,东方环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制人、 理人员不会在本人及本人的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人及本
控股股 人下属企业领薪。东方环宇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兼职。三、保证东
其 东李 方环宇的财务独立(一)保证东方环宇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长
他 明;实 (二)保证东方环宇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三)保证东方环宇独立在银 期
际控制 行开户,不与本人或本人下属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四)保证东方环宇的财务人
人李伟 员不在本人或本人下属企业兼职。(五)保证东方环宇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
伟 不干预东方环宇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东方环宇机构独立(一)保证东方环宇拥有独
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二)保证东方环宇办公机构和生产经
营场所与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分开。(三)保证东方环宇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
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人下属企业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五、保证东方环宇
业务独立(一)本人承诺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东方环宇保持业务独立。(二)保证东
方环宇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
能力。若因本人或本人下属企业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东方环宇受到损
失,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实际控
制人、 关于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控股股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
其 东李 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长
他 明;实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 期
际控制 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
人李伟 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伟
其 董事、 关于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2019/07/30 否 长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他 高级管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承诺不得 期
理人员 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3、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
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
使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
表决权);6、如果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
促使上市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7、
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如果承诺人违反本人
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
自律监管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
任。
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实际控 环宇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东方环宇不构成同业竞争。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
解 制人、 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从事与东方环宇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
决 控股股 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东方环宇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如
同 东李 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 长
业 明;实 新业务与东方环宇业务产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 期
竞 际控制 组织将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采取可行的方式消除同业竞争。3、本人承
争 人李伟 诺不利用东方环宇实际控制人的优势地位,损害东方环宇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
伟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东方环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
济组织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本人作为东方环宇实际控
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解 实际控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2019/07/30 否 长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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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制人、 1、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东方环宇及 期
关 控股股 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
联 东李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
交 明;实 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根据有
易 际控制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人李伟 办理相关报批程序,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优势地位损害东方环宇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伟 益。2、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东方环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或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本人作为东方环宇实
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实际控
制人、
控股股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其 东李 长
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 2017/12/20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明;实 期
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利益。
与 际控制
首 人李伟
次 伟
公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开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发 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
行 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
相 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
关 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董事、
的 其 行情况相挂钩;6、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 长
高级管 2017/12/20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承 他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若中国证监 期
理人员
诺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
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
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补偿责任。
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李伟伟承诺:“1、承诺本人、本人亲属、本人所控制的其
他公司今后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违规占用、使用或实际支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任何资产。2、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新疆东方环
实际控
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造成任何损害的,承诺人同意承担相应的
制人、
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因此受到
控股股
的任何损失。”1、严格限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与东方环宇在发生经营性
其 东李 长
资金往来中占用东方环宇资金,不要求东方环宇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2017/12/20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明;实 期
期间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2、不利用实际控制人身份要求东方
际控制
环宇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1)
人李伟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
伟
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开具没
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3、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的主
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以任何
实际控
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
解 制人、
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
决 控股股
人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
同 东李 长
务;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 2017/12/20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业 明;实 期
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
竞 际控制
日起,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
争 人李伟
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
伟
秘密;6、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果未来本人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东方环宇及其
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将本着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东方环宇协商解决;
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东方环宇资金;若因东方环宇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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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金往来致使东方环宇遭受任何责任或处罚,或因此给东方环宇造成任何损失的,
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8、在本人作为东方环宇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期间,本承诺
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东方环宇赔偿一
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
决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同 明德燃 明德燃气进一步承诺,于东方环宇为明德燃气持股 5%以上(含本数)股东期间,在 长
业 气 前述明德燃气特许经营区域之外,本公司不谋求东方环宇特许经营区域的城市燃气特 期
竞 许经营权,不从事与东方环宇相竞争的业务。
争
实际控
制人、 关于出售东热源公司、城西热源公司相关资产的承诺:
控股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东、西天然气热源出售事项承诺如下:为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
其 东李 益,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特别承诺如下:如东天然气热源建设项目、西天然气 长
他 明;实 热源建设项目需要计提减值、项目相关投入不能收回、该项目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期
际控制 等情况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无条件足额补偿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
人李伟 失,且毋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伟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实际控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
与 制人、 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
再 控股股 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
融 其 东李 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 长
资 他 明;实 责任。3、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 期
相 际控制 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关 人李伟 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的 伟 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承 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诺 董事、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其 长
高级管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2020/08/25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期
理人员 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
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
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
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实际控
制人、
解 控股股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决 东李 1、东方环宇新能源自设立以来未实际从事其经营范围中的“城市天然气销售”业务,
同 明;实 未与东方环宇构成同业竞争。2、本人、本企业将继续遵守东方环宇首次公开发行股 长
业 际控制 票并上市时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确保东方环宇新能源未来不从事“城市天 期
竞 人李伟 然气销售”业务,且将促使东方环宇新能源在可行的最早时间内根据前述实际经营情
争 伟;股 况变更其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删除“城市天然气销售”。
东环宇
集团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
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
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
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3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潘红卫、周志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 潘红卫 2 年、周志 1 年
的累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5.0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含 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
到期未偿还等不良诚信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
租 租赁 租赁收
租赁资产 租赁资产涉及 是否关联
方 方名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租赁收益 益确定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关联关系
情况 金额 交易
名 称 依据
称
部分加油
东
新疆 站及加油 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
方 企业会
捷瑞 加气站土 24,796,263.33 2022/05/01 2032/04/30 8,918,378.16 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 否 其他
环 计准则
通 地房产设 司收益。
宇
备设施
租赁情况说明
为了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将昌吉市长丰路加油站、昌吉市六工庙加油站、昌吉市长宁南路加油加气站、昌吉市
北京南路加油加气站、昌吉市六工加油加气站所属的土地、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租给新疆捷瑞通,租赁期限为 10 年,前五年年租金 1,100 万元(含
税),后五年年租金上浮 5%为 1,155 万元(含税),租赁期限内租金总计 11,275 万元。租用目的仅限于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销售、非油品销售以及其
他在承租方营业执照范围内允许的合法经营活动和为经营而进行的管理活动。详见公司 2022-004 号公告。
本次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昌吉至五家渠省道在六工镇镇区改线,不经过六工加油站,经双方沟通协商同意将原合同租赁期中的年租金由 1,100 万元/年(含税),变更 950 万
元/年(含税),该标准自 2024 年 5 月 1 日开始执行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止。自 2027 年 5 月 1 日至 2032 年 4 月 30 日止,租金上浮 5%为 997.50 万元/年(含
税)。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风险特征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非保本固定收益型 6,700.00
信托理财产品 非保本固定收益型 21,000.00
券商理财产品 非保本固定收益型 54,000.0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40 亿元(含收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该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8.70 亿元(含收益)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宜。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实际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起 委托理财终止 资金 是否存在 未到期 逾期未收
受托人 委托理财类型 风险特征 收益或损
金额 始日期 日期 投向 受限情形 金额 回金额
失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非保本固 固定收益类、
中金财富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00 2025/4/9 2025/10/20 127.56
定收益型 现金类
非保本固 固定收益类、
中金财富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00 2025/4/3 2025/10/13 129.54
定收益型 现金类
非保本固 消费金融类、
中金财富 信托理财产品 10,000.00 2025/10/22 2026/10/26 10,000.00
定收益型 银行信贷类
非保本固 固定收益类、
中金财富 信托理财产品 10,000.00 2025/10/29 2026/4/27 10,000.00
定收益型 现金类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
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报告期末,公司聘请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抵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6 年 4 月
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预计可收回金额为 13,252.44 万元,较账面价值
减少 2,413.17 万元,公司按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413.17 万元。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2,18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1,93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
股东性质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 比例 限售条 冻结情况
(全称) 增减 数量 (%) 件股份 股份状 数
数量 态 量
李明 0 62,399,588 32.95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 境内非国有
(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
李伟伟 0 12,848,067 6.78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刘新福 -405,100 6,000,095 3.17 0 未知 0 境内自然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易方达中证 2,933,013
红利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中证红利交易型 529,700 2,154,200 1.14 0 未知 0 其他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范进江 0 1,215,674 0.64 0 未知 0 境内自然人
田荣江 0 876,600 0.4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李保彤 0 721,649 0.38 0 未知 0 境内自然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大成中
-236,800 624,700 0.33 0 未知 0 其他
证红利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李明 62,399,588 人民币普通股 62,399,588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李伟伟 12,848,067 人民币普通股 12,848,067
刘新福 6,000,095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95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2,933,013 人民币普通股 2,933,013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 2,154,200 人民币普通股 2,154,200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范进江 1,215,674 人民币普通股 1,215,674
田荣江 876,600 人民币普通股 876,600
李保彤 721,649 人民币普通股 721,64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 624,700 人民币普通股 624,700
金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无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
无
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为李明先生、李伟伟先
生。李明与李伟伟系父子关系,且二人为一致行动人。李明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生与李伟伟先生同为环宇集团股东,李明先生为环宇集团控股
说明
股东。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李明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公司董事长、环宇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伊宁供热董事长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李明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公司董事长、环宇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伊宁供热
主要职业及职务
董事长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姓名 李伟伟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新能源开发董事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为李明先生、李伟伟先生。李明与李伟伟系父子关系,
且二人为一致行动人。李明先生与李伟伟先生同为环宇集团股东,李明先生为环宇集团控股股东。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负责
组织机构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法人股东名称 人或法定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代码 等情况
代表人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
新疆东方环宇 介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及
投资(集团) 李明 1998/03/18 71077637-2 10,000 机器设备租赁;对天然气、
有限公司 石油、液化气、低压容器、
压力管道工程的投资。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李明、李伟伟、李志勇和李春丽。李
情况说明 明与李伟伟系父子关系,李明与李志勇系兄弟关系,李明与李春丽系兄妹关系。
李明为环宇集团控股股东。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德皓审字[2026]00001501 号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
环宇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
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
独立于东方环宇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
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一)销售收入的确认
东方环宇与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三
十五)“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销售收入的确认识别
为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销售收入的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销售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分季度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
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3)获取公司经营统计数据,检查经营报表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对收入
计量统计数据、确认方法进行复核;
(4)对不同类别客户执行抽样测试,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定价文件、销售合同、销售
发票及其他凭单等;
(5)对本期新增大客户及客户交易量变化与上期比较分析,评价收入发生的合理性;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期后结算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
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对本期主要客户的交易额及往来余额进行函证,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环宇的销售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收入确认
政策的规定。
(二)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东方环宇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
(十四)“应收账款”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3.应收账款。
东方环宇 202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20,027.80 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3,223.95 万元,
应收账款的余额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因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的坏账对
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准备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并测试了有关应收账款减值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以确认相关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
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3)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
预测的准确性;
(4)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
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
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6)查阅重要客户的形成应收账款的销售合同并对其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以评估应收账
款余额的准确性及坏账风险;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减值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东方环宇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东方环宇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
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
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
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
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东方环宇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东方环宇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方环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东方环宇公司、终止
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方环宇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
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
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对东方环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
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
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
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方环宇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
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项目合伙人) 潘红卫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志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第八节、七、1 324,240,761.28 389,165,885.1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第八节、七、2 821,829,036.23 641,913,021.54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第八节、七、5 168,038,519.79 188,661,393.9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第八节、七、8 1,127,657.13 5,719,635.2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第八节、七、9 31,999,277.80 46,023,324.7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第八节、七、10 125,373,832.20 165,976,901.66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第八节、七、6 134,294.40 202,372.51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第八节、七、12 53,768,750.00
其他流动资产 第八节、七、13 38,205,036.78 14,748,417.76
流动资产合计 1,510,948,415.61 1,506,179,702.5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第八节、七、17 18,945,194.71 17,663,778.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第八节、七、20 22,393,655.33 24,132,677.69
固定资产 第八节、七、21 828,131,772.05 908,086,512.30
在建工程 第八节、七、22 9,398,770.35 26,653,628.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第八节、七、25 2,533,215.52 3,907,669.91
无形资产 第八节、七、26 101,495,812.52 105,814,633.66
其中:数据资源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第八节、七、27 135,604,327.01 135,604,327.01
长期待摊费用 第八节、七、28 3,227,406.00 3,531,360.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八节、七、29 29,072,316.00 25,088,416.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第八节、七、30 132,524,439.00 161,613,2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83,326,908.49 1,412,096,204.31
资产总计 2,794,275,324.10 2,918,275,906.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第八节、七、36 206,609,851.22 285,316,406.17
预收款项 第八节、七、37 4,032,654.43 4,462,335.11
合同负债 第八节、七、38 500,205,663.27 563,836,504.4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第八节、七、39 18,388,941.76 23,144,455.15
应交税费 第八节、七、40 28,212,498.27 34,399,932.95
其他应付款 第八节、七、41 10,782,409.08 12,061,025.7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第八节、七、43 14,827,624.94 24,910,863.02
其他流动负债 第八节、七、44 13,565,439.23 13,542,864.42
流动负债合计 796,625,082.20 961,674,386.9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第八节、七、45 95,250,987.68 111,582,229.05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第八节、七、47 881,323.23 2,095,405.7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第八节、七、51 15,401,527.35 19,215,670.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第八节、七、29 10,540,766.93 16,000,606.0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2,074,605.19 148,893,911.51
负债合计 918,699,687.39 1,110,568,298.44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第八节、七、53 189,382,714.00 189,382,71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第八节、七、55 925,239,722.47 925,239,722.4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第八节、七、58 46,697,772.16 38,608,174.75
盈余公积 第八节、七、59 126,349,532.49 126,349,532.4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第八节、七、60 452,817,690.44 407,166,999.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35,088,205.15 120,960,464.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2,910,269.68 310,286,090.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821,829,036.23 641,908,805.5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第八节、十九、1 41,210,296.15 83,839,494.1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582,837.87 4,679,302.74
其他应收款 第八节、十九、2 54,714,362.25 66,351,185.7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2,887,694.76 2,875,817.61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57,974.40 61,195.2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3,768,750.00
其他流动资产 2,973,677.54 837,983.71
流动资产合计 1,197,166,148.88 1,164,608,625.0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第八节、十九、3 1,025,794,070.66 996,753,223.8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22,393,655.33 24,132,677.69
固定资产 377,909,646.10 356,955,392.06
在建工程 3,996,251.08 23,541,079.4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1,298,653.07 2,033,598.88
无形资产 42,448,300.79 46,553,053.06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876,315.80 3,390,583.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16,200.50 2,748,326.5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2,524,439.00 161,613,2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15,557,532.33 1,617,721,134.98
资产总计 2,812,723,681.21 2,782,329,760.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61,148,999.79 51,398,728.42
预收款项 3,930,061.70 4,325,351.05
合同负债 135,117,208.15 128,777,776.06
应付职工薪酬 3,216,206.02 6,469,493.64
应交税费 380,445.14 4,760,172.22
其他应付款 892,508,008.34 824,380,089.8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98,281.34 10,446,830.98
其他流动负债 12,160,553.17 11,590,004.27
流动负债合计 1,109,259,763.65 1,042,148,446.4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288,723.43 1,074,503.73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0,815,612.00 13,019,938.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747.24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136,082.67 14,094,442.13
负债合计 1,120,395,846.32 1,056,242,888.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89,382,714.00 189,382,71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910,107,654.18 910,107,654.1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9,090,235.69 6,862,148.94
盈余公积 126,349,532.49 126,349,532.49
未分配利润 457,397,698.53 493,384,821.8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31,415,536.73 1,443,647,957.35
其中:营业收入 第八节、七、61 1,331,415,536.73 1,443,647,957.3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39,562,524.62 1,184,676,051.60
其中:营业成本 第八节、七、61 942,209,081.95 1,088,328,118.4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第八节、七、62 9,100,738.87 8,323,593.71
销售费用 第八节、七、63 45,318,848.62 45,704,168.80
管理费用 第八节、七、64 40,864,603.30 41,567,841.56
研发费用 第八节、七、65 3,964,034.48 5,451,708.10
财务费用 第八节、七、66 -1,894,782.60 -4,699,378.99
其中:利息费用 1,598,178.46 2,722,074.35
利息收入 1,251,233.02 6,549,997.05
加:其他收益 第八节、七、67 4,642,821.94 4,295,193.81
投资收益(损失以“-”
第八节、七、68 12,533,002.69 7,186,584.78
号填列)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第八节、七、70 2,916,014.69 396,270.23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第八节、七、71 -5,323,072.70 -9,220,946.25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第八节、七、72 -24,141,055.43 -11,666,207.31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第八节、七、73 3,926,306.08 236,787.89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第八节、七、74 132,735.28 3,760,545.52
减:营业外支出 第八节、七、75 848,929.71 2,083,870.1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第八节、七、76 49,467,961.43 45,846,328.1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6,222,873.52 206,029,936.1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号填列)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合收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36,222,873.52 206,029,936.1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4 1.0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4 1.0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第八节、十九、4 488,702,965.39 555,981,270.52
减:营业成本 第八节、十九、4 399,423,805.45 432,397,606.82
税金及附加 4,034,729.10 3,668,716.65
销售费用 46,608,471.62 46,932,774.39
管理费用 13,078,973.97 13,608,006.82
研发费用 3,964,034.48 5,451,708.10
财务费用 -2,542,836.83 -6,360,908.69
其中:利息费用 142,048.61 1,252,953.23
利息收入 3,153,834.50 8,277,716.78
加:其他收益 2,486,744.98 2,118,570.4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第八节、十九、5 130,523,523.94 138,574,347.4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2,160,700.11 -4,452,624.04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24,134,961.80 -3,220.80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6,913,983.76 197,015,512.19
加:营业外收入 31,948.39
减:营业外支出 68,252.95 1,475,037.9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36,877,679.2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420,359.93 12,738,322.0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4,457,319.27 182,802,152.1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益
益的金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4,457,319.27 182,802,152.1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年度 2024年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39,654,267.65 1,384,805,442.4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第八节、七、78 27,497,952.84 27,109,084.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67,152,220.49 1,411,914,526.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15,311,642.73 780,465,535.9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9,991,278.93 114,538,261.6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2,309,966.60 102,775,070.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第八节、七、78 39,149,825.23 36,408,791.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6,762,713.49 1,034,187,659.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0,389,507.00 377,726,866.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58,000,000.00 2,54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074,172.03 16,035,841.5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89,501,494.89 2,568,131,558.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85,000,000.00 2,677,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1,822,808.05 2,844,793,496.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321,313.16 -276,661,938.0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336,826.06 41,688,800.7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第八节、七、78 1,875,009.35 1,419,434.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993,317.68 224,230,290.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993,317.68 -224,230,290.2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925,123.84 -123,165,361.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9,165,885.12 512,331,246.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4,240,761.28 389,165,885.12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63,021,185.62 536,163,688.41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693,719.10 141,865,358.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1,714,904.72 678,029,046.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7,828,221.81 452,225,590.3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751,727.16 34,432,478.1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702,207.28 35,467,394.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612,486.64 27,400,195.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3,894,642.89 549,525,657.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820,261.83 128,503,388.8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58,000,000.00 2,467,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3,069,953.09 147,641,966.9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795,209.58 150,801,442.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2,543,395.17 2,765,458,409.5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13,000,000.00 2,707,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6,573,511.88 2,738,712,552.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30,116.71 26,745,857.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660,000.00 2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3,511.35 40,563,214.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1,165,965.79 240,292,193.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165,965.79 -240,292,193.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375,820.67 -85,042,947.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0,286,090.35 395,329,037.5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2,910,269.68 310,286,090.35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
项目 益工具 减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权益
资本公 : 合计
本(或股 优 永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小计
其 积 库
本) 先 续 收益 准备
他 存
股 债
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89,382, 925,239, 38,608,17 .49 407,166,999 1,686,747,143 120,960,464.79 1,807,707,60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0,960,464.7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53,740,287.97 14,127,740.36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236,222,873.5
.16 6 20,127,740.36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通股
有者投入资本
有者权益的金额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三)利润分配 -170,444,44 -170,444,442. -6,000,000.00 -176,444,442.6
备
-170,444,44 -170,444,442. -6,000,000.00 -176,444,442.6
东)的分配 2.60 60 0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本(或股本)
本(或股本)
损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转留存收益
(五)专项储备 8,089,597. 8,089,597.41 8,089,597.41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89,382, 925,239, 46,697,77 135,088,205.15
.49 .44 .56 7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
项目 益工具 减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权益
资本公 : 合计
本 (或 优 永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小计
其 积 库
股本) 先 续 收益 准备
他 存
股 债
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399,947.3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0,399,947.3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37,545,834.55 560,517.48 38,106,352.03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8,560,517.48
.68 8 6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股
者投入资本
者权益的金额
-170,444,44 -170,444,442. -178,444,442.6
(三)利润分配 -8,000,000.00
-8,000,000.00
的分配 2.60 60 0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或股本)
(或股本)
额结转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
(五)专项储备 10,520,858.47 10,520,858.47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0,960,464.79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
减:
工具 其他
项目 实收资本 (或 库
优 永 资本公积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 存
先 续 收益
他 股
股 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89,382,714.00 910,107,654.18 6,862,148.94 126,349,532.49 493,384,821.86 1,726,086,871.47
加:会计政策变更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89,382,714.00 910,107,654.18 6,862,148.94 126,349,532.49 493,384,821.86 1,726,086,871.4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34,457,319.27 134,457,319.2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170,444,442.60 -170,444,442.6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2,228,086.75 2,228,086.75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910,107,654.18 9,090,235.69 126,349,532.49 457,397,698.53 1,692,327,834.89
其他权益工
减:
具 其他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 库
优 永 资本公积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其 存
先 续 收益
他 股
股 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89,382,714.00 910,107,654.18 3,877,414.74 126,349,532.49 481,027,112.32 1,710,744,427.73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89,382,714.00 910,107,654.18 3,877,414.74 126,349,532.49 481,027,112.32 1,710,744,427.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82,802,152.1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170,444,442.60
-170,444,442.60
-170,444,442.6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益
(五)专项储备 2,984,734.20 2,984,734.20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89,382,714.00 910,107,654.18 6,862,148.94 126,349,532.49 493,384,821.86 1,726,086,871.47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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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李明等在新疆东方
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3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9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6,000.00 万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
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1 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 行人 民币普 通股 29,382,714 股, 每股 面值 1 元, 非公 开发行 股票后 ,公 司注册 资本 由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189,382,714 股,注册资本为 189,382,714
元,注册地: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 198 号 24 层。
公司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类。
经营范围:销售石油液化气及天然气,车用燃气气瓶安装(1 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百货、办公用品、
纺织服装;家用燃气用具的销售及服务,燃气器具维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屋租赁;风力发
电;太阳能发电;其他电力生产;管道工程建筑;管道运输业;集装箱道路运输;城市配送;管
道和设备安装;能源矿产地质勘查;生活用燃料零售;加油加气站投资与管理;电动汽车充电桩
的投资与管理;便利店销售;润滑油销售;成品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公司系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一体,
专注于城市燃气供应、城市集中供热的公用事业服务商,业务包括 CNG 汽车加气、居民生活用
气、工商业客户用气,覆盖燃气供应管网建设、围绕燃气市场开发的设备安装以及城市集中供热
业务 。公司目前城市燃气供应经营区域为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主城区、各乡镇、园区);
城市集中供热供应经营区域为智慧能源所供热区域范围之外的伊宁市行政区域范围。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李明、李伟伟。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
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五、(11))、存货的计价方法(五、(16))、固定资产折旧(五、(21))
、
无形资产摊销(五、(26))、和收入的确认时点(五、(34))等。
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的变更”。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在建工程 投资预算总额≥1,000 万元人民币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资产总额占集团资产总额≥10%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项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付账款/其他
其他应付款 应付款期末余额的 10%且金额大于人民币 500 万元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项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占合同负债期末余额的 10%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账款 单项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账款占预收账款期末余额的 10%
√适用 □不适用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
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
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
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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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
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
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 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 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 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 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 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
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
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
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
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
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
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
扣减。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
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
新评估。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
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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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
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
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
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
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
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
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
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
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
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
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
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
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
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
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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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
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
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
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
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
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
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
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
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
的支持。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
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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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
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
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
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
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
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平
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
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
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
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
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
益。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
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
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
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
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
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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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
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
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
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
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
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
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
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
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
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
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
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
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
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
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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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
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
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
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
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
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
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
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
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
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
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
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
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
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
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
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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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
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
销: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
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
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
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
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
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
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
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
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
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
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
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
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
负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
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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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
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
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
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
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
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
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
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
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
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
收入。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
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
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
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
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
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
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
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
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
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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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
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
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
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
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
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
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
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的现值。
差额的现值。
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
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
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
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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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
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无 风 险 银 行 承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兑票据组合 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出票人未经权威性的信用评级,出票人历史上发生 计提预期损失参照应收账款执
组合 过票据违约,存在一定信用损失风险,在短期内履 行
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
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
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 账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合 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联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往来组合 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
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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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
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账龄组合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合 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政府机构往来款组合 政府款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 6.
金融工具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
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工程
施工等。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采用永续盘存制。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
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
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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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
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
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
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
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详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之 6.金融工具减值”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 6.
金融工具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无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且
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
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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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
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
利。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
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
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
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
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
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
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
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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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
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
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
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
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
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
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
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
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
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
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
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
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
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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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
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
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
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
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
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
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
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
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
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
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
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
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
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
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
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
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
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
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
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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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
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
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
示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摊销)率(%)
房屋建筑物 20 5.00 4.75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
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
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
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
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
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
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5 5.00% 2.71%-4.75%
管网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20 5.00% 4.75%-9.5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2 5.00% 7.92%-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10 5.00% 9.50%-23.75%
办公电子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00% 19.00%-31.67%
设备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
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
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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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
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
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上表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
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
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
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
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
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
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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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
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
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
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
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
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
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40-70 年 权属证书
软件 5年 预计受益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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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材料
费用、测试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
费用、注册费用、顾问费用、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材料费用、测试
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
费用等。其中研发人员的工资按照项目工时分摊计入研发支出。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共
用设备、产线、场地按照工时占比、面积占比分配计入研发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
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
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
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
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
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
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
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
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
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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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
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类别 摊销年限(年) 备注
房屋装修费 2-5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
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
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
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
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
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
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
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
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
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
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
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
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
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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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
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
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
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
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
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
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
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
量一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
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
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
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
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
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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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
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
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适用 √不适用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天然气销售业务
A)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业务:公司对于居民用户全部采取预收款的结算方式,要求用户向
IC 燃气卡充值,用户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流量计自动扣款。公司根据上期入户核查的居民月平均
使用气量与用户数计算每月的销售数量,然后按销售数量与销售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b)工商业大客户天然气销售:公司每月根据安装在客户端的流量计按实际抄表数量及合同约
定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c)车用天然气销售:公司根据汽车加气时流量计显示的加气量与销售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2)安装工程业务
安装工程业务:公司在安装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并取得收款权利时一次性确认收入;
市政工程业务:考虑该类业务周期长,金额大的特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
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客户确认的工程量确认
履约进度,根据确认的工程量及约定的工程量单价确认工程收入;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
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
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城市供热业务
城市供热业务,根据供暖面积和供暖天数,在供暖季期间按照供暖总面积乘以供暖单价除以
供暖天数确认收入。
(4)购销业务
根据合同约定待产品发出并由客户签收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
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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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
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
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
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
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
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
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
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
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
用该方法。本公司对政府补助业务采取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
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
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
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
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
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
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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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
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
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
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
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
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
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
资产、清偿债务。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
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
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
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
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A.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B.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
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C.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D.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E.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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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B.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C.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
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A.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D.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
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
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
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
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
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
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与使用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和应急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
[2022]136 号)提取安全生产费,各相关业务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与使用情况如下:
A、工程施工
本公司之子公司安装公司按照财资[2022]136 号第十七条的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
依据,适用“(五)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 1.5%”的计提比例于月末按工程
进度计算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并且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及防护
直接相关的支出。
B、危险品生产与储存
公司所属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按照财资[2022]136 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公司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危险品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及防护直接相关的支出。
公司按上述规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和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
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
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
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
计提折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设“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安全生产费的期末余
额。
(2)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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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
收入、发生费用;2) 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业绩;3)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
增值税 等货物 ;提供交通运输、建筑、不动产出租; 13%、9%、6%、5%、3%
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简易计税方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7%、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3%、2%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15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15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5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25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25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小微企业税率优惠
新疆崇鼎商贸有限公司 25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15
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15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5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 年 4 月 23 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延续西部大
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的规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2 年 3 月 14 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的公告》(2022 年第 13 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司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于报告期内符合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税率;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56 号《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即:
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
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
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7 年供暖期结束。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214,240,761.28 389,165,885.12
其他货币资金 110,000,000.00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 324,240,761.28 389,165,885.12
其中:存放在境外
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理财产品 821,829,036.23 641,913,021.54
合计 821,829,036.23 641,913,021.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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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200,278,022.09 219,311,585.65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
(%) (%)
按单项计提 12,851, 5,264, 100.0
坏账准备 007.45 881.0 0
其中:
按组合计提 187,42 162,7
坏账准备 7,014.6 73,63
其中:
信用风险特 187,42 162,7
征组合 7,014.6 73,63
合计 8,022.0 / 9,502. / 38,51 11,58 / 0,191. / 61,3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 1,987,509.80 1,987,509.80 100 详见注 1
昌吉市御足堂康体有限公司 38,095.24 38,095.24 100 详见注 2
昌吉市金海快捷宾馆 295,640.38 295,640.38 100 详见注 3
新疆蓝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10,529,762.03 5,264,881.02 50.00 详见注 4
合计 12,851,007.45 7,586,126.44 59.0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 1:公司与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7 年至 2019 年发生天然气销售业务,应收天
然气销售款 1,987,509.80 元,该公司经营不善现做财产清算并存在多起诉讼,已被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公司预期无法收回款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按 100%比例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
注 2:公司与昌吉市御足堂康体有限公司 2018 年发生房屋租赁业务,应收房租款 38,095.24
元,该租赁人起诉后无法联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按 100%比例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注 3:公司与昌吉市金海快捷宾馆 2017 至 2019 年发生房屋租赁业务,应收房租 295,640.38
元,公司已起诉但该租赁人起诉后名下无财产可执行,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按
注 4:公司与新疆蓝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24 年至 2025 年发生天然气销售业务,应收天然
气销售款 10,529,762.03 元,法院已受理公司起诉,已强制执行冻结资金,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上述应收账款按 5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87,427,014.64 24,653,375.8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转销
类别 期初余额 其他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或核
变动
销
单项计提预期
信用损失的应 4,881,245.42 5,264,881.02 2,560,000.00 7,586,126.44
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的 25,768,946.28 -607,033.48 24,653,375.86
应收账款
合计 30,650,191.70 4,657,847.54 2,560,000.00
其他变动:公司本期对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应收工程款债权重组,因债权重
组坏账准备减少 508,536.94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和
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期末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期末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
余额 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 余额
额
比例(%)
期末余额前五名
应收账款汇总
合计 29,846,141.72 29,846,141.72 14.90 6,583,543.68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质保金 159,816.00 25,521.60 134,294.40 218,579.68 16,207.17 202,372.51
合计 159,816.00 25,521.60 134,294.40 218,579.68 16,207.17 202,372.51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比 计提 账面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例 金额 比例 价值
(%)
(%) (%) (%)
按单项
计提坏
账准备
其中: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按组合
计提坏 100 15.97 100 7.41
账准备
其中:
信用风
险特征 100 15.97 100 7.41
组合
合计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59,816.00 25,521.6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期信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9,314.43 9,314.43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本期收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转销 期末余额 原因
本期计提 回或转 其他变动
/核销
回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合计 16,207.17 9,314.43 25,521.6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1,127,657.13 100.00 5,719,635.23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比例(%)
期末余额前五位预付账款汇总 1,083,924.91 96.12
合计 1,083,924.91 96.12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1,999,277.80 46,023,324.74
合计 31,999,277.80 46,023,324.7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减:坏账准备 11,091,769.46 7,866,544.30
合计 31,999,277.80 46,023,324.74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16,476,260.67 20,048,590.67
代职工及其他单位垫付款项 530,568.37 65,782.90
房产销售款 2,308,722.75
应收政府补助 6,454,171.73 11,454,171.73
应收政府资产处置款 17,321,323.74 22,321,323.74
合计 43,091,047.26 53,889,869.04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期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生
信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3,225,225.16 3,225,225.16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其他 期末余额
计提
回 销 变动
其他应收款 7,866,544.30 3,225,225.16 11,091,769.46
合计 7,866,544.30 3,225,225.16 11,091,769.4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
款期末余额 款项的性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合计数的比 质 期末余额
例(%)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 应收资产 3 年-4 年、
设局 出售款 5 年以上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履约保证 年 、3 年-4
(市乡村振兴局) 金 年、4 年-5
年
价差清算
昌吉市财政局 6,454,171.73 14.98 4 年-5 年 322,708.59
款
新疆浩聚源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昌吉市中西部能源销 资产处置
售有限公司 款
合计 42,698,457.95 99.09 / / 10,899,244.27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存货跌价准 存货跌价
项目 备/合同履约 准备/合同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成本减值准 履约成本
备 减值准备
原材料 35,956,032.44 3,707,835.06 32,248,197.38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952,397.45 1,952,397.45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
物资产
合同履约 137,827,7 137,827,7
成本 27.90 27.90
合计 129,081,667.26 3,707,835.06 125,373,832.20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4,257,015.92 549,180.86 3,707,835.06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 4,257,015.92 549,180.86 3,707,835.06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销的存货是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部分存货用于生产维修。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53,768,750.00
合计 53,768,750.00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累计
在其
他综
利 本期 期 累计
合收
息 公允 末 公允
项目 期初余额 应计利息 成本 益中 备注
调 价值 余 价值
确认
整 变动 额 变动
的损
失准
备
可转让 大额
大额存 53,768,750.00 837,500.00 50,000,000.00 存单
单 赎回
合计 53,768,750.00 837,500.00 50,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票 实 逾 逾
到
项目 面 面 际 期 票面 实际 期
期 面值 到期日
值 利 利 本 利率 利率 本
日
率 率 金 金
兴业银行三年
期大额存单
合计 / / / 50,000,000.00 / /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增值税留抵税额 38,205,036.78 14,748,417.76
合计 38,205,036.78 14,748,417.76
其他说明:
无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 权益 宣告 期末
减值
被投 余额 法下 其他 发放 余额
其他 计提 准备
资单 (账 追加 减少 确认 综合 现金 (账
权益 减值 其他 期末
位 面价 投资 投资 的投 收益 股利 面价
变动 准备 余额
值) 资损 调整 或利 值)
益 润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昌 吉 17,66 1,040, 240,5 18,94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高 新 3,778. 846.7 69.88 5,194.
明 德 06 7 71
燃 气
有 限
责 任
公司
小计 3,778. 846.7 5,194.
合计 3,778. 846.7 5,194.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1)处置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其他转出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计提或摊销 1,284,634.20 454,388.16 1,739,022.36
(1)处置
(2)其他转出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2)其他转出
四、账面价值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828,131,772.05 908,086,512.30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828,131,772.05 908,086,512.3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管网设备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及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81,371.67 1,876,349.13 1,767,848.19 3,725,568.99
(2)在建工程转入 6,581,441.34 34,512,218.51 275,016.57 403,081.37 41,771,757.79
(1)处置或报废 39,904.10 4,171,953.54 2,585,663.28 264,135.74 7,061,656.66
(2)其他 1,619,621.34 1,494,207.34 3,113,828.68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12,701,815.00 61,389,528.82 42,085,304.16 2,387,489.56 2,140,725.70 120,704,863.24
(1)处置或报废 24,502.58 2,682,069.39 2,458,595.81 218,392.34 5,383,560.12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或报废 41,563.59 3,157.84 44,721.43
四、账面价值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经营租赁租出的房屋及建筑物 3,154,765.32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环宇新能源厂房 16,839,379.17 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收 公允价值和
关键参数的
项目 账面价值 回金 减值金额 处置费用的 关键参数
确定依据
额 确定方式
加气站设备及 资产的处
供热配套设施 置价值
合计 17,261,420.00 17,261,420.00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4,410,499.01 21,194,472.51
工程物资 4,988,271.34 5,459,155.67
合计 9,398,770.35 26,653,628.1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三门站 3,808,799.11 3,808,799.11
产业园加气 2,424,593. 2,424,593.
站 10 10
清洁能源主
管网建设二
期
第三热源厂
配套办公用
房及宿舍
主管网 1,293,973.26 1,293,973.26
其他 3,263,369.08 146,843.33 3,116,525.75
合计 8,366,141.45 3,955,642.44 4,410,499.01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工
程
累
计
投 利息 本期
本期转 本期 入 工 其中: 资
本期 资本 利息
项目名 预算 期初 入固定 其他 期末 占 程 本期利 金
增加 化累 资本
称 数 余额 资产金 减少 余额 预 进 息资本 来
金额 计金 化率
额 金额 算 度 化金额 源
额 (%)
比
例
(
%
)
清洁能
源主管 4,613,3 646,7 5,260,0 100 自
网建设 27.34 23.71 51.05 .00 筹
.21
二期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主管网 9,117
.25
.00
合计 29,74 5,840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提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原因
三门站 3,808,799.11 3,808,799.11
产业园加气站 2,424,593.10 2,424,593.10
宁边东路加气站 146,843.33 146,843.33
合计 6,380,235.54 2,424,593.10 3,955,642.44 /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工程用材料 4,988,271.34 4,988,271.34 5,459,155.67 5,459,155.67
合计 4,988,271.34 4,988,271.34 5,459,155.67 5,459,155.67
其他说明:
无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租赁 185,185.72 185,185.72
(1)租赁到期 423,261.29 423,261.29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1,559,640.11 1,559,640.11
(1)处置
(2)租赁到期 423,261.29 423,261.29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专利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软件 合计
技术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1,457,576.46 1,457,576.46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1)处置 1,751,587.20 34,026.55 1,785,613.75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2,795,884.70 1,586,179.27 4,382,063.97
(1)处置 361,123.56 30,156.56 391,280.12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
期初余额 企业合并 期末余额
誉的事项 其他 处置 其他
形成的
购买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股权形成的商誉
购买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
合计 135,604,327.01 135,604,327.01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股东权益后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567,557,251.05 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 130,723,648.95 元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本公司将伊宁供热的经营性长期资产
作为以上因收购产生的商誉所在的资产组。
允价值为 103,779,321.94 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4,880,678.06
元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本公司将伟伯热力的经营性长期资产作为以上因收购产生的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稳定期的关 稳定期
减 预测期
预测 预测期的关键参 键参数(增 的关键
值 内的参
项目 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期的 数(增长率、利 长率、利润 参数的
金 数的确
年限 润率等) 率、折现率 确定依
额 定依据
等) 据
伊宁供 2025- 预测期利润率 根据预 稳定期利润 根据预
热包含 51,099.80 84,241.67 2031 2026 年 19.93% 测的收 率 13.77% 测的收
商誉资 年 2027 年 17.64% 入、成 折现率 入、成本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产组 2028 年 16.35% 本和费 10.50% 和费用
预测期利润率
根据预
伟伯热 测的收 稳定期利润
力包含 入、成 率 15.52%
商誉资 本和费 折现率
年 2029 年 18.85% 和费用
产组 用等计 10.43%
算
合计 64,640.20 120,733.88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减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期末余额
少金额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合计 3,531,360.81 798,119.70 1,102,074.51 3,227,406.00
其他说明:
无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87,061,267.31 13,120,203.98 65,378,146.27 9,867,158.7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06,566,958.53 15,985,043.78 101,314,724.40 15,197,208.66
可抵扣亏损
租赁负债 1,935,207.87 314,681.45 148,715.51 24,049.33
合计 195,563,433.71 29,419,929.21 166,841,586.18 25,088,416.69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固定资产折旧 23,875,049.19 3,581,257.38 30,197,125.60 4,529,568.84
使用权资产 548,553.79 105,883.09
合计 72,431,867.45 10,888,380.14 106,670,706.96 16,000,606.05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抵销后递延所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产和负债互抵 得税资产或负 得税资产或负
和负债互抵金额
金额 债余额 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7,613.21 29,072,316.00 563,578.66 24,049.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7,613.21 10,540,766.93 563,578.66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合同资产
以房抵债款
.00 00 39.00 .00 0.00
合计
.00 00 39.00 .00 0.00
其他说明:
公司聘请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抵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6 年 4 月 8 日出具中盛
华评报字(2026)1088 号《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可收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预计可收回金额为 13,252.44 万元,较账面价值减少 2,413.17
万元,公司按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413.17 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 期初
项目 账面 账面 受限 受限 受限 受限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余额 价值 类型 情况 类型 情况
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
存货
其中:数
据资源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其中:数
据资源
长期股权
投资
合计 / / 698,280,900.00 698,280,900.00 / /
吉分行”)签署《并购贷款合同》(编号:0300408001-2019 年(昌市)字 00462 号),公司向
工商银行昌吉分行借款 3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5 年,自实际提款日开始计算,借款用途具体为
支付购买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股权并购交易价款。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与工商银行昌吉分行
签署《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伊宁供热 80%股权质押给工商银行昌吉分行,作为对前述借款的
担保。该借款已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还清。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办理股权处置注销登记,
由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伊市市监)股质登记销字(2025)
年第 10 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投资成本 698,280,900.00 元。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投资成本 0 元。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品及材料采购款 90,151,867.06 107,878,058.06
工程及设备采购款 96,152,734.08 142,807,407.21
劳务及服务费 1,262,281.19 1,244,173.43
电费、热费等 19,042,968.89 33,386,767.47
合计 206,609,851.22 285,316,406.17
(2).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房租 4,032,654.43 4,462,335.11
合计 4,032,654.43 4,462,335.11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天然气销售款 137,491,355.36 130,272,734.76
预收安装工程业务款 177,116,929.15 247,492,275.88
预收暖气费 185,597,378.76 186,071,493.76
合计 500,205,663.27 563,836,504.40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23,144,455.15 105,327,025.39 110,082,538.78 18,388,941.7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
划
三、辞退福利 18,015.10 18,015.1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23,144,455.15 118,320,132.01 123,075,645.40 18,388,941.76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215,038.09 4,966,772.49 5,086,599.13 95,211.45
三、社会保险费 6,518,015.91 6,518,015.91
其中:医疗保险费 5,979,173.72 5,979,173.72
工伤保险费 538,842.19 538,842.19
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5,272,229.00 5,272,229.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 23,144,455.15 105,327,025.39 110,082,538.78 18,388,941.76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12,975,091.52 12,975,091.5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4,849,530.82 13,615,809.77
企业所得税 22,332,098.60 18,754,133.27
个人所得税 207,511.01 283,753.42
城市维护建设税 339,467.16 887,371.59
房产税 5,985.28 1,549.23
教育费附加 242,476.54 633,836.84
环境保护税 41,445.94 41,894.96
其他税费 193,982.92 181,583.87
合计 28,212,498.27 34,399,932.95
其他说明:
无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0,782,409.08 12,061,025.71
合计 10,782,409.08 12,061,025.7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5,463,129.53 6,611,139.36
检测费 758,760.23 89,120.00
劳保统筹 1,120,440.75 1,358,917.92
服务费 128,660.00 28,000.00
电费 679,659.90 948,991.59
其他 2,631,758.67 3,024,856.84
合计 10,782,409.08 12,061,025.71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14,827,624.94 24,910,863.02
其他说明:
无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额 13,565,439.23 13,542,864.42
合计 13,565,439.23 13,542,864.4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9,660,000.00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108,608,131.28 125,049,481.83
信用借款
未到期应付利息 183,714.23 219,325.76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3,540,857.83 23,346,578.54
合计 95,250,987.68 111,582,229.05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本公司之子公司伊宁供热有限公司,2005 年 7 月 20 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受财政部委托与伊宁
联创集团签订了《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协议》,由伊宁市财政局进行担保。根据协议约定,中国进
出口银行将提供金额不超过 646,200 万日元的贷款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环境综合治理项
目,伊宁供热负责该环境治理工程中的城市集中供热项目,贷款金额为 111,828.36 万日元,贷款
利率 0.75%,贷款期限至 2045 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借款项下贷款本金余额为 3,202.83
万元。
协议用于新疆伊宁市建设热电联产配套供热管网项目。2012 年 7 月,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伊宁供热
签订了《波兰政府贷款转贷协议》,约定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向伊宁供热贷款总金额不超过 3,000 万
美元,用于支付设备采购款,新疆自治区财政厅为其提供还款保证。贷款年利率为 0.80%,期限
至 2034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余额为 7,657.98 万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
(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 2,261,778.02 3,868,629.17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93,687.68 208,938.97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286,767.11 1,564,284.48
合计 881,323.23 2,095,405.72
其他说明:
无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9,215,670.69 3,814,143.34 15,401,527.35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9,215,670.69 3,814,143.34 15,401,527.35 /
其他说明: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189,382,714.00 189,382,714.00
其他说明:
无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898,723,722.54 898,723,722.54
其他资本公积 26,515,999.93 26,515,999.93
合计 925,239,722.47 925,239,722.4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 38,608,174.75 10,805,362.40 2,715,764.99 46,697,772.16
合计 38,608,174.75 10,805,362.40 2,715,764.99 46,697,772.1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原按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 2012 年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自 2022 年 11 月 21 日起改按照财
政部、应急部新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的规
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08,021,580.06 108,021,580.06
任意盈余公积 18,327,952.43 18,327,952.43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126,349,532.49 126,349,532.4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07,166,999.88 380,142,023.8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07,166,999.88 380,142,023.8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6,095,133.16 197,469,418.6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170,444,442.60 170,444,442.6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452,817,690.44 407,166,999.8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306,586,804.51 934,813,085.91 1,424,984,340.29 1,081,652,561.85
其他业务 24,828,732.22 7,395,996.04 18,663,617.06 6,675,556.57
合计 1,331,415,536.73 942,209,081.95 1,443,647,957.35 1,088,328,118.42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城镇燃气供
应及相关行业
供热业务 631,167,063.63 418,428,501.79 631,167,063.63 418,428,501.79
合计 1,306,586,804.51 934,813,085.91 1,306,586,804.51 934,813,085.9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承担 公司提供
公司承诺 是否为
履行履约义务的 重要的支付条 的预期将 的质量保
项目 转让商品 主要责
时间 款 退还给客 证类型及
的性质 任人
户的款项 相关义务
使用 IC 卡和物
管道天然气输送
天然气销售 联网表客户:
至客户,并被客户 天然气 是 - 无
业务 采用预收款方
耗用
式
属于在某一时段
保证类质
天然气设施 内履行的履约义 客户分期付
工程建造 保,按国家
设备安装业 务,按照履约进 款,按照合同 是 -
与安装 规定履行
务 度,在 合同期内 约定进度付款
保修义务
确认收入
采用预收款方
能源产品:热能输
式,按照合同 暖气、冷
供热业务 送至客户,并被 是 - 无
约定提前预收 气
客户耗用
能源款项
合计 / / / /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49,633.98 2,388,444.69
教育费附加 1,541,018.05 1,706,031.94
房产税 2,052,619.20 1,450,546.23
土地使用税 2,727,874.06 2,136,827.92
车船使用税 45,202.70 44,866.03
印花税 489,083.05 497,911.02
环境保护税 95,307.83 98,965.88
合计 9,100,738.87 8,323,593.7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3,070,270.90 25,196,840.13
电费 6,557,247.46 6,987,381.12
维修及检测费 5,231,638.31 4,430,056.04
劳务及服务费 5,782,255.31 4,623,216.18
折旧摊销费 3,215,024.23 2,992,859.34
车辆费 292,992.59 337,620.18
垃圾处理费 103,483.20 57,978.80
其他 1,065,936.62 1,078,217.01
合计 45,318,848.62 45,704,168.80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6,086,264.92 25,922,049.25
中介机构费 3,189,974.14 2,967,663.36
残疾人保障金 247,725.92 265,606.78
折旧费 2,675,754.21 1,705,737.88
业务招待费 2,669,562.68 3,377,906.46
房租水电费 1,411,197.10 1,613,477.74
通讯费及车辆费 744,812.77 861,774.23
办公费 189,929.52 199,658.38
其他 3,649,382.04 4,653,967.48
合计 40,864,603.30 41,567,841.56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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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002,303.26 2,675,559.68
社会保险费 466,932.38 590,383.00
折旧 757,384.25 225,828.07
动力 1,412.18 12,506.38
试制 309,293.96 1,796,279.24
住房公积金 105,091.98 132,083.17
无形资产摊销 12,048.93 19,068.56
其他相关费用 309,567.54
合计 3,964,034.48 5,451,708.10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 1,598,178.46 2,722,074.35
减:利息收入 1,251,233.02 6,549,997.05
汇兑损益 -2,764,524.63 -1,620,459.41
手续费及其他 522,796.59 749,003.12
合计 -1,894,782.60 -4,699,378.9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天然气管网工程 1,989,326.40 1,968,636.40
个税手续费返还 85,252.73 57,339.51
社保补贴 618,405.39 411,311.47
稳岗补贴 125,020.48 195,984.94
供热管网入网费 1,009,816.94 1,061,921.49
环保设备补贴 600,000.00 600,000.00
加气站建设补贴 215,000.00
合计 4,642,821.94 4,295,193.8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281,416.65 -1,167,345.2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1,013,505.73 -8,914,002.64
理财产品收益 12,265,091.77 17,267,932.63
合计 12,533,002.69 7,186,584.78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16,014.69 396,270.23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合计 2,916,014.69 396,270.23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097,847.54 -5,948,081.2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225,225.16 -3,272,864.97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合计 -5,323,072.70 -9,220,946.25
其他说明:
无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9,314.43 -10,928.99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1,655,278.32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24,131,741.00
合计 -24,141,055.43 -11,666,207.3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3,926,306.08 236,787.89
合计 3,926,306.08 236,787.89
其他说明:
无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30,664.09 760,539.49 30664.0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0,664.09 760,539.49 30664.09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诉讼赔偿收入 71,458.63 3,000,000.00 71,458.63
其他 30,612.56 6.03 30,612.56
合计 132,735.28 3,760,545.52 132,735.28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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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02,067.70 1,576,334.29 102,067.7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02,067.70 1,576,334.29 102,067.70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51,680.00 41,500.00 51,680.00
赔偿款 96,755.88 96,755.88 96,755.88
其他 598,426.13 369,279.99 598,426.13
合计 848,929.71 2,083,870.16 848,929.71
其他说明:
无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58,911,699.86 53,113,822.17
递延所得税费用 -9,443,738.43 -7,267,494.07
合计 49,467,961.43 45,846,328.1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285,690,834.9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2,853,625.2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9,414.8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694,849.2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62,165.53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3,457,442.10
研发加计扣除影响 -495,204.43
所得税费用 49,467,961.4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5,743,425.87 1,600,416.41
收到利息收入 1,251,233.02 6,549,997.05
保证金 5,183,389.00 1,138,670.00
租金收入 11,966,966.53 10,957,500.46
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3,352,938.42 3,862,500.12
违约金 3,000,000.00
合计 27,497,952.84 27,109,084.0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各项费用 36,185,556.61 34,717,430.22
银行手续费 522,796.60 632,791.93
保证金及押金 2,174,360.60 860,789.09
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267,111.42 197,780.21
合计 39,149,825.23 36,408,791.4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现金管理产品 1,358,000,000.00 2,549,000,000.00
合计 1,358,000,000.00 2,549,000,000.00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1,485,000,000.00 2,677,000,000.00
合计 1,485,000,000.00 2,677,000,000.00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再融资费用
房屋租赁费 1,875,009.35 1,419,434.00
合计 1,875,009.35 1,419,434.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现金 非现金 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变动 变动
长期借款(包
含一年内到期 2,800,136.02 108,791,845.51
长期借款)
租赁负债(包
含一年内到期 3,659,690.20 383,409. 1,875,009. 2,168,090.34
的租赁负债) 49 35
合计 2,800,136.02 110,959,935.85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净利润 236,222,873.52 206,029,936.16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加:资产减值准备 24,141,055.43 11,666,207.31
信用减值损失 5,323,072.70 9,220,946.2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1,559,640.11 1,503,129.58
无形资产摊销 4,382,063.97 4,003,982.8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102,074.51 871,805.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3,926,306.08 -236,787.89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4,633.55 815,794.8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916,014.69 -396,270.2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598,178.46 2,722,074.3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2,533,002.69 -7,186,584.7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983,899.31 -648,547.7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459,839.12 -6,618,946.3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1,152,250.32 80,337,317.3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4,483,127.12 -65,027,479.4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73,214,286.40 2,481,717.53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0,389,507.00 377,726,866.57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现金的期末余额 324,240,761.28 389,165,885.1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89,165,885.12 512,331,246.8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925,123.84 -123,165,361.71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324,240,761.28 389,165,885.12
其中:库存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14,240,761.28 389,165,885.1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000,000.00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4,240,761.28 389,165,885.1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
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末折算人民币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余额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10,895,147.23 7.0288 76,579,810.85
日元 714,965,744.00 0.044797 32,028,320.43
港币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915,396.9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
项目 租赁收入
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经营租赁收入 11,793,679.02
合计 11,793,679.02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002,303.26 2,675,559.68
社会保险费 466,932.38 590,383.00
折旧 757,384.25 225,828.07
动力 1,412.18 12,506.38
试制 309,293.96 1,796,279.24
住房公积金 105,091.98 132,083.17
无形资产摊销 12,048.93 19,068.56
其他相关费用 309,567.54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3,964,034.48 5,451,708.10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3,964,034.48 5,451,708.10
资本化研发支出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持股比例(%) 取得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直接 间接 方式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
新疆昌吉州 4,000.00 昌吉市 管道安装 100 购买
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 热力开发
新疆昌吉州 6,000.00 昌吉市 100 购买
限责任公司 供应
新疆崇鼎商贸有限公
新疆昌吉州 2,000.00 昌吉市 材料销售 100 设立
司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
新疆昌吉州 2,000.00 呼图壁县 燃气供应 100 设立
限责任公司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 热力开发
新疆昌吉州 1,500.00 昌吉市 100 设立
限公司 供应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 热力开发
新疆昌吉州 2,500.00 昌吉市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供应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
新疆昌吉州 3,000.00 呼图壁县 燃气经营 100 设立
开发有限公司
城市集中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新疆伊犁州 5,000.00 伊宁市 80 购买
供热
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 城市集中
新疆伊犁州 2,500.00 伊宁市 100 购买
任公司 供热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
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持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 期末少数股东权
子公司名称
股比例 东的损益 告分派的股利 益余额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20% 20,127,740.36 6,000,000.00 135,088,205.15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
非流 非流 非流 非流
司名 流动 资产 流动 负债 流动 资产 流动 负债
动资 动负 动资 动负
称 资产 合计 负债 合计 资产 合计 负债 合计
产 债 产 债
伊宁
市供 703,4 352,8 274,9 105,9 380,8 628,3 415,8 311,7 127,6 439,3
,325, ,190,
热有 95,56 29,61 16,82 67,33 84,15 14,57 75,85 20,37 67,72 88,10
限公 9.23 1.56 2.11 2.94 5.05 7.25 4.04 9.34 8.02 7.36
司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营业 综合收 经营活动 营业 综合收 经营活动
净利润 净利润
收入 益总额 现金流量 收入 益总额 现金流量
伊宁市供热 477,643, 100,638, 100,638, 37,770,86 466,624 42,802, 42,802,5 128,339,8
有限公司 147.34 701.81 701.81 9.96 ,084.79 587.40 87.40 85.53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18,945,194.71 17,663,778.06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1,281,416.65 -1,167,345.21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1,281,416.65 -1,167,345.21
其他说明:
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本期计
财务 本期
新增 入营业 本期转入其 与资产/收益
报表 期初余额 其他 期末余额
补助 外收入 他收益 相关
项目 变动
金额 金额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递延
收益
合计 19,215,670.69 3,814,143.34 15,401,527.35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3,814,143.34 3,671,357.63
与收益相关 743,425.87 78,206.38
合计 4,557,569.21 3,749,564.01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
可转换债券等。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
应付款项及可转换债券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
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
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
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
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
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
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
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
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
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
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
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的政策。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
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
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
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
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
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其他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
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
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
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
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
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
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
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
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 GDP 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
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 200,278,022.09 32,239,502.30
其他应收款 43,091,047.26 11,091,769.46
合同资产 159,816.00 25,521.60
合计 243,528,885.35 43,356,793.36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
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
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
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
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
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
余期限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应付账款 206,609,851.22 206,609,851.22
其他应付款 10,782,409.08 10,782,409.08
合计 217,392,260.30 217,392,260.30
(三)市场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
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
来的外币交易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报告期内,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日元计
价的长期借款,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 2025.12.31 2024.12.31
目 美元 日元 合计 美元 日元 合计
长
期
借
款
合
计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 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
影响如下。管理层认为 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净利润的影响
汇率变化
上升 5% 3,828,990.54 4,520,736.25
下降 5% -3,828,990.54 -4,520,7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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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日元升值或贬值 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
影响如下。管理层认为 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日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汇率变化 对净利润的影响
上升 5% 1,601,416.02 1,742,164.92
下降 5% -1,601,416.02 -1,742,164.92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 第二层次公 第三层次公允
合计
允价值计量 允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821,829,036.23 821,829,036.23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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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
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
额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本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产品预期收益率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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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明控制的企业
昌吉环宇锦辰建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明控制的企业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明控制的企业
昌吉市乐聚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明控制的企业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明控制的企业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明控制的企业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明控制的企业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明控制的企业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明控制的企业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明控制的企业
新疆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明控制的企业
新疆环宇科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李伟伟控制的企业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伊犁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明控制的企业
伊宁市城市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之母公司
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
昌吉市德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其他说明:
无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获批的 是否超过
交易额 交易额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度(如适 (如适
用) 用)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
水电及物业 667,219.03 611,607.12
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
水电费 198,832.34 191,801.64
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昌吉市乐聚百货有限责 物业费、电费
任公司 及水费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 安装工程、材
公司 料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
住宿 41,853.48 75,988.68
理有限公司
昌吉市德声房地产经纪
房租佣金 50,860.89 59,534.59
有限公司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
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费 9,205.61
伊宁市分公司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
天然气 5,340,723.16
责任公司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冷暖气供应、天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7,004.15 102,670.09
然气销售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冷暖气供应 768,069.41 576,054.28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冷暖气供应 523,500.78 573,956.83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冷暖气供应 337,877.72 334,375.49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天然气销售 15,721.57 21,349.28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 天然气销售、汽
限公司 油销售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天然气销售 2,458.72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
天然气销售 28,170.08 29,151.47
限公司
新疆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然气销售 25,498.02 27,816.71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天然气销售 6,669.63 11,890.85
安装工程、天然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815,552.64 2,775,999.55
气销售
昌吉市德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安装费 763.3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 未纳入
简化处理
简化处理的 未纳入租 加 租赁负
的短期租
短期租赁和 赁负债计 的 债计量
租赁资 承担的租 赁和低价 承担的租
出租方名称 低价值资产 量的可变 使 的可变 增加的使用
产种类 支付的租金 赁负债利 值资产租 支付的租金 赁负债利
租赁的租金 租赁付款 用 租赁付 权资产
息支出 赁的租金 息支出
费用(如适 额(如适 权 款额
费用(如
用) 用) 资 (如适
适用)
产 用)
新疆东方环宇投
资(集团)有限公 房租 127,300.00 190,991.00 14,367.92 190,991.00 21,699.60 523,988.97
司
昌吉市德声房地
房租 40,387.64 864,930.64 31,146.33 3,600.00 824,543.00 54,352.44 1,748,195.72
产经纪有限公司
昌吉环宇世纪城
房地产开发有限 房租 312,997.35 46,683.28
公司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513.07 608.71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
责任公司
应收账款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昌吉市德声房地产经纪
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8,507,815.55 15,273,964.12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3,688.65 47,979.76
昌吉市环宇邻里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243.10 12,854.77
其他应付款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8,466.08 26,464.20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58,000.00
昌吉市德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63,106.67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昌吉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3,600.04 16,060.00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12,997.35 312,997.35
(3).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170,444,442.6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170,444,442.60
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9,382,714 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0,444,442.6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8.87%,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
报告分部。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a) 天然气及安装业务
b) 供热业务
本公司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相同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天然气及安装业
项目 供热业务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务
主营业务收入 942,654,975.48 633,071,543.99 289,922,407.08 1,285,804,112.39
主营业务成本 740,584,616.98 435,971,138.20 262,525,361.39 914,030,393.79
资产总计 3,622,598,317.09 1,268,623,316.75 2,096,946,309.74 2,794,275,324.10
负债总计 1,615,715,962.09 496,934,753.87 1,193,951,028.57 918,699,687.39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49,133,700.70 89,489,662.10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比例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例(%) (%)
(%)
按单
项计
提坏 26.16 59.03 2.59
账准
备
其中:
按组
合计
提坏 73.84 0.93 97.41 3.82
账准
备
其中:
账龄 5,064,3 337,27 4,727,0 64,648, 3,328,9 61,319,4
组合 66.60 8.11 88.49 377.30 22.52 54.78
合并
范围
内关 63.53 25.16
联方
组合
合计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
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 1,987,509.80 1,987,509.80 详见注 1 100.00
昌吉市御足堂康体有限公司 38,095.24 38,095.24 详见注 2 100.00
昌吉市金海快捷宾馆 295,640.38 295,640.38 详见注 3 100.00
新疆蓝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10,529,762.03 5,264,881.02 详见注 4 50.00
合计 12,851,007.45 7,586,126.44 / 59.0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 1:公司与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7 年至 2019 年发生天然气销售业务,应收天
然气销售款 1,987,509.80 元,该公司经营不善现做财产清算并存在多起诉讼,已被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公司预期无法收回款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按 100%比例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
注 2:公司与昌吉市御足堂康体有限公司 2018 年发生房屋租赁业务,应收房租款 38,095.24
元,该租赁人起诉后无法联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按 100%比例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注 3:公司与昌吉市金海快捷宾馆 2017 至 2019 年发生房屋租赁业务,应收房租 295,640.38
元,公司已起诉但该租赁人起诉后名下无财产可执行,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按
注 4:公司与新疆蓝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24 年至 2025 年发生天然气销售业务,应收天然
气销售款 10,529,762.03 元,公司已起诉法院,已强制执行冻结资金,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
述应收账款按 5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5,064,366.60 337,278.11 6.4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转销或 其他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变动
单项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的应收账 2,321,245.42 5,264,881.02 7,586,126.44
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
信用损失的应收 3,328,922.52 2,991,644.41 337,278.11
账款
合计 5,650,167.94 5,264,881.02 2,991,644.41 7,923,404.5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和
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期末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期末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
余额 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 余额
额
比例(%)
期末余额前五名
应收账款汇总
合计 45,505,896.62 45,505,896.62 92.62 7,367,434.14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4,714,362.25 66,351,185.75
合计 54,714,362.25 66,351,185.7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减:坏账准备 466,755.66 579,292.16
合计 54,714,362.25 66,351,185.75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政府款项 6,454,171.73 11,454,171.73
房产销售款 2,308,722.75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 45,867,155.06 55,345,023.28
检测费及其他 551,068.37 131,282.90
合计 55,181,117.91 66,930,477.91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期信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37,463.50 137,463.50
本期转回 250,000.00 250,000.0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政府款项计
提坏账准备
合计 579,292.16 137,463.50 250,000 466,755.6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占其他应
收款期末
款项的性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 账龄
质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 内部关联 1 年以内、1 年
源开发有限公司 方借款 -2 年
价差清算
昌吉市财政局 6,454,171.73 11.70 4 年-5 年 322,708.59
款项
伊犁伟伯热力有限 内部关联
责任公司 方借
年
新疆浩聚源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昌吉市中西部能源 应收资产
销售有限公司 出售款
合计 55,070,049.54 99.80 / / 460,144.73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减 减
项目 值 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 准
备 备
对子公司投资 1,004,333,929.15 1,004,333,929.15 976,333,929.15 976,333,929.15
对联营、合营
企业投资
合计 1,025,794,070.66 1,025,794,070.66 996,753,223.89 996,753,223.89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 减值
减
期初余额(账 准备 计提 期末余额(账面 准备
被投资单位 少 其
面价值) 期初 追加投资 减值 价值) 期末
投 他
余额 准备 余额
资
新疆东方环宇
工业设备安装 61,715,150.21 20,000,000.00 81,715,150.21
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东方环宇 53,677,878.94 53,677,878.94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热力有限责任
公司
呼图壁县环宇
燃气有限责任 12,000,000.00 8,000,000.00 20,000,000.00
公司
新疆崇鼎商贸
有限公司
伊宁市供热有
限公司
伊犁伟伯热力
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东方环宇
新能源开发有 30,000,000.00 30,000,000.00
限公司
合计 976,333,929.15 28,000,000.00 1,004,333,929.15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减值
期末
准备
本期增减变动 余额(账面价
期末
值)
余额
其
期初
投资 他 其 宣告 计
余额(账面价
单位 追 减 综 他 发放 提
值) 权益法下确
加 少 合 权 现金 减 其
认的投资损
投 投 收 益 股利 值 他
益
资 资 益 变 或利 准
调 动 润 备
整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昌吉高新
明德燃气
有限责任
公司
小计 20,419,294.74 1,040,846.77 21,460,141.51
合计 20,419,294.74 1,040,846.77 21,460,141.51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464,550,214.28 391,731,884.59 537,906,494.73 425,310,372.53
其他业务 24,152,751.11 7,691,920.86 18,074,775.79 7,087,234.29
合计 488,702,965.39 399,423,805.45 555,981,270.52 432,397,606.82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天然气销售
业务
按经营地区分类
新疆地区 464,550,214.28 391,731,884.59 464,550,214.28 391,731,884.59
按商品转让的时
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
确认收入
合计 464,550,214.28 391,731,884.59 464,550,214.28 391,731,884.5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17,000,000.00 132,0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040,846.77 -1,407,915.0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221,804.34 -8,914,002.64
理财产品收益 12,260,872.83 16,896,265.19
合计 130,523,523.94 138,574,347.46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安康路加气站出售、
销部分 换热站出售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4,557,569.21 管网及稳岗补贴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
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15,181,106.46 理财收益
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560,000.00
债务重组损益 -1,013,505.73 债务重组损失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税收滞纳金及捐赠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44,790.82
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3,658,143.9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8,718.27
合计 20,412,557.65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04 1.14 1.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 年 4 月 17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