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周凯)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
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
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专业背景和在公司任职情况
周凯,男,汉族,1975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四川大学
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电气工程学院学术带头人。2025 年 11
月 19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 1 次董
事会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发挥专业优势,通过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况,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客观公
正地进行表决,全部投了赞成票。履职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 年 应 是否连续 本年应 亲自出
独立董 以通讯方
参 加 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参加次 席次数
事姓名 式参加次
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数
数
议
周 凯 1 1 1 0 0 否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 ESG、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险管理
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职期内,本人在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担任委员。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
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战略与 ESG 委 提名委员会 审计与风险 薪酬与考核 独立董事专门
员会 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 会议
独立董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出
事姓名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席次 席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周 凯 0 0 1 1 - - - - 1 1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听取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开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工作重点、审计计划、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内控情
况等事项充分沟通,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上海证
券交易所浦江大讲堂独董履职平台学习和 2025 年第 6 期独立董事后续培
训,认真学习了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部门新颁
布的法律法规、指引等文件,及时了解监管动态和政策导向,不断充实知
识结构,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为加强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调研成都青羊区
锦里苑小区的全省首个移动共享充电机器人解决老旧小区充电难问题的
创新场景应用。在项目实地调研中,本人认真听取汇报,并结合自身专业
和经验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安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公司
编制的《乐山电力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客观反映了相关情况。公司已规范履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
用程序。
(二)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审议该关联交
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不存在被股东 及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各项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按照
有关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内控运行的实际情况。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范要求,议案材料准备充分,决策过程民主、科学,董
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各项决议均得到有效执行;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运作
规范,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和质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
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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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