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的公告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期情况及归属安排
根据公司《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该期员工持股计
划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
安排。锁定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进行交易。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标的股票或者采用将股票权益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
人证券账户等方式进行权益分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
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
收益权,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持有人在各归属期内考核结果均达标的情
况 下,各归属期计划归属权益比例分别为 30%、30%、40%。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对应标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的股票比例
自标的股票过户完成并公告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过户完成并公告之日起满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标的股票过户完成并公告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过户完成并公告之日起满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标的股票过户完成并公告之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过户完成并公告之日起满48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考核指标分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各归属期内,管理委员
会结合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各归属期内实际可归属持有人
的权益比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来确定公司业绩考核得分(X),根
据公司业绩考核得分(X)来确定当年公司业绩考核归属权益比例(M)。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要求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
以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8.42%;
第一个归属期30% 2024年
或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度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73.33%
以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19.71%;
第二个归属期30% 2025年
或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度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131.11%
以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度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34.21%;
第三个归属期40% 2026年
或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度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203.34%
考虑宏观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公司依据对应考核年度业绩完成率(R),
设置对应的得分情况,具体如下:
得分情况(X)
业绩完成率
R R<80% 80%≤R<100% R≥100%
注:1、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承诺。
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份支付费用之影响后,所实现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100%;
当期净利润完成率=当期净利润实际增长率/当期净利润目标增长率*100%。
公司各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率(R)的得分为(X),公司业绩考核得分(X)
对应的归属权益比例(M)如下表所示:
公司业绩考核得分(X)区间 公司业绩考核归属权益比例(M)
X=0 分 0
X=80 分 80%
X=100 分 100%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二〇二五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2345 号),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217,084,168.55 元,相比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5.43%;公司
其他股份支付费用之影响后所实现的净利润 91,272,695.28 元,相比 2023 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67.04%。因此,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三、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根据《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持有人各归属期未能归属的权益,由管理委员会
收回并决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原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人或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新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规定),或将该
部分权益对应的标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并按照被收回权益份额对应的
出资金额,与该部分权益对应标的股票出售金额孰低返还给持有人,剩余收益(如
有),由当期个人绩效考核评分为“A+”和“A”的持有人按其可归属权益比例进行
分配,或归属于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
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具体包
括但不限于: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