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地素时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石维磊先生、范徵先
生、李平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石维磊先生、范徵先生、李平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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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