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2: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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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16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
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
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据此,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
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9号》。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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