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上期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消除情况的说明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审计,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6565 号)。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
制情况由天健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5〕6566 号)。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得到规范处理或消
除。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
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就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概述
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当期净利润-15,546.89 万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102,710.46 万元,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上述事项构成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依据法院解散瑞凯公司的判决及关于 5,000 吨草铵膦项目为双方共同所有的再审裁
定,重新估算对瑞凯公司的债务金额及股权价值,会计师将该事项作为强调事项予以披露。
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与预测存在偏差,会计师将该事项作为强调事项予
以披露。
二、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消除及整改情况
(一)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已消除
化。公司坚持“生物农业 + 石化仓储供应链”双主业发展战略,持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
整体经营态势明显好转,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有效保障。
公司小分子功能肥业务依托亚临界技术专利及工业化生产线顺利投产,形成新的业务增
长点;石化供应链及氨氢新能源业务有序推进,大丰区 4.3 万立方液氨低温罐项目已完成备
案审批,业务布局进一步夯实。
以利于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业绩指标,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同时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力与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前期导致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相关因素已全部消除。
(二)财务报表强调事项已消除
公司已根据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按照清算假设对所持瑞凯公司股权价值进行合理估算,
相关会计估计依据充分、计量准确,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强调事项
涉及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问题已规范解决。
(三)内控控制强调事项已消除
公司已针对该事项作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加强公司相关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办理
指南的学习,严格执行收入扣除的有关要求,确保财务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公司 2025
年预测收入扣除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董事会意见
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已消除,强调事项涉及的会计处理已符合准
则要求。
司盈利能力与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