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2:28: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湖南海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斐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李跃先先生为公司
及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赵镜女士为李跃先先生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海斐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李跃先先生、赵镜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
人。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
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或其他机
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0.4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此前已审批且尚在有效期内的额度)。为保
证此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控股股东海斐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跃先先生及
其配偶赵镜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20.43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
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上述关联方在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司
及子公司无需对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上述关联方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
最终协商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本事项《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皮长春先生、李基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
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海斐控股、实际控制人李跃先先生及其配偶赵镜女士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有效解决公司及子公司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
持公司的发展,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上述关联方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外,2026 年年初
至披露日未与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海斐控股、实际控制人李跃先先生及其配偶赵镜女士为公
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该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充分体现了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上述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亚光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