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的要求,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宿玉海、魏士荣、李建
军、王莉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宿玉海、魏士荣、李建军、王莉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关联方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