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6-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应收账款回笼,压降两金规模,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根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拟与上海通汇嘉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嘉泰”)、
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云创”)开展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通汇嘉泰、山高云创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速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的议案》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马宁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
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高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高速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
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通汇嘉泰
名称:上海通汇嘉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19DN4E
法定代表人:王静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9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3楼303室-M、303室-N、303
室-O、303室-P、304室-A、304室-B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通汇嘉泰控股股东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
股东高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通汇嘉泰为本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5年末,通汇嘉泰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31,963.60万元,
所有者权益144,744.2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284.34万元,
净利润13,485.25万元。
通汇嘉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二)山高云创
名称: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BXE9H65C
法定代表人:王红毅
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9月15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9号
经营范围: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山高云创控股股东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高速
集团控股子公司,山高云创为本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末,山高云创经审计总资产为242,370.36万元,所有
者权益28,545.6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9,681.75万元,净利润
山高云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款。
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有效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保理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具体每
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场平均水平。如针对同一家公司同时发生通汇嘉泰、山高云创与非关
联方保理机构的保理业务交易的情况,通汇嘉泰、山高云创在同等条
件下的保理融资利率应不高于非关联方保理融资利率水平。
属子公司应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
应的保理融资款本息等承担最终的偿还责任。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
保理业务,通汇嘉泰、山高云创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
到应收账款,则无权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四、授权经营层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
述保理业务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场发行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具体项目参与主体、办理规
模、办理期限、兜底条款、业主方债务加入、业主担息情况等办理方
案涉及的具体要素以及签署、修改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以
实际签署的版本为准。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
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专项计
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否继续开展本次保理业务。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理融资利息根
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
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经
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计已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 53.98 亿元(未经审计),公司以年度为
单位,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 4 位独立董事均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开展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决议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因该等交
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
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
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
九、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