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 中国建筑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2: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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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临 2026-017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
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
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
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
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安永华明自 2020 年度开始,已为本公司连续提供年报/内控审计服务 6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安永华明开展部
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
施 2 次、行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
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君先生,于 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主
要为建筑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冬冬先生,于 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建筑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柳太平先生,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主要为建
筑业、房地产、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等。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核人等不存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中国建
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经审阅安永华明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认为安永华
明具备法定资格,能够在中国大陆和相关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开展审计业务,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其过往承担的财务报告审计项目,能够秉持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安永
华明也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经审阅项目成员履历、执业资格、独立性和
诚信记录等情况,相关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执业经验丰富,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
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公司续聘安永华明
作为 2026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会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中国建筑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确定。
  公司本次续聘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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