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履行在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审议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
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的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 4 名独立董事组成,分别
是马王军先生、孙承铭先生、刘汝臣先生和梁维特先生;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是马王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委员会职责权限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
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
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取消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
则》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修订,一是进一步完善委员会职责和
运行机制。修订后,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包括:监督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根据规定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同时,承接原董事会监督委员会职责,
包括: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董事会授权行使情况,组织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监督问题整改及内部追责等。二是进一步完善委员会履职保障及
要求。新增履职保障内容、任期要求及任职要求等,包括:公司
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资源支持;委员会委
员任期每届任期不超过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
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委员会委员应具备胜任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三是新增监督审计机构内容。包括:强化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委员会对内部审计
的监督指导,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细化监督外部审计
机构聘用机制,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用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委员均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审议议案及听取汇报共计 36 项。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听取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计划
情况的汇报》等 2 项汇报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筑股份 会议同意上述议案内
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议。
审议通过并听取了《关于中国建
会议同意上述议案内
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等 15 项汇报及议
议。
案
审议通过并听取了《关于中国建
会议同意上述议案内
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一季度财
务分析报告的议案》等 3 项汇报
议。
及议案
审议通过并听取了《关于中国建
会议同意上述议案内
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财务
分析报告的议案》等 9 项汇报及
议。
议案
审议通过并听取了《关于中国建
会议同意上述议案内
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三季度财
务分析报告的议案》等 3 项汇报
议。
及议案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重大投资风险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的汇报》
三、2025 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对外部审计工作开展监督及评估,
从外部审计如何更好发挥风险防范作用、促进公司管理提升方面
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一是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约定书和审计费用进行认真审核。二是定期听取安永华明关于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表审阅工作情况的汇报。三是对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
华明事务所在审计服务过程中,预审资源投入充分,审计内容进
一步全面覆盖委员会关注重点,审计进度符合预期。同时,审计
与风险委员会建议:安永华明事务所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基
层单位的问题处理进行指导,推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与公司财
务资金部做好沟通协调,严格依据谨慎性原则,充分遵循会计准
则,确保财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的监督及评估职责,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一是对公
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范围进行审核,并认可该计划
的工作重点及可行性。二是审议讨论了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
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三是听取了重大事项实施情况专项审
计检查情况的汇报。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审计系统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
委对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重点要求,聚焦公司经营管理重点业
务与高风险领域,工作成效显著;持续健全审计领导体制,积极
探索穿透式审计管理,创新应用数字化手段,按照年度审计工作
计划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建议进一步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
领导,充分发挥审计咨询和价值增值作用;持续推进数字化审计,
将数字化审计与现场抽查相结合,赋能穿透式监管;将审计发现
问题的追责与整改作为抓手,发挥审计震慑作用,提高审计工作
生命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以高质量审计护航公司高质量发展。
同时,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有效落实监管新规要求,
对于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
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大额资金往来
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等 8 类重大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对于往次重大
事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防范经营风险,取得了较
好成效,为董事会决策事项贯彻执行提供了坚实的审计监督保
障。
(三)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务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对公司定期报
告、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及披露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督导。
一是在 2024 年度审计和 2025 年中期审阅工作正式启动前,与审
计机构安永华明、公司财务总监沟通了审计/审阅相关工作,详
细了解审计/审阅时间安排、审计/审阅重点关注事项等内容,并
对审计力量投入、审计工作质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在财
务报告编制期间,听取安永华明关于审计工作总体情况、财务数
据、风险提示与建议等方面的汇报,并就审计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进行充分沟通。三是对公司四期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相关减值准备计提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2025 年,公司积极应对行业下行
的巨大挑战,砥砺奋进、攻坚克难,业绩虽承压下滑但优于同类
央企,生产经营总体稳健。同时,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
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披露要求编制相关
报告,及时准确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和财务状况,全面反映了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责任、财务报告等内
容,切实回应股东关切,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建议管理
层要紧跟国家政策导向,找准发展方向,加快战略转型,面对建
筑行业现阶段规模出现一定萎缩的实际情况,要着力优化资产质
量,持续加大“两金”、应收账款、现金流等管控力度;要积极
回应市场关切,加强与投资者及相关机构的沟通交流,以投资者
需求为导向,以传递公司价值为目标,展现公司经营亮点和发展
韧性。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法治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体系
建设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险管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督及评估职
责,一是审议讨论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
法治工作报告、2024 年合规管理工作总结报告暨合规管理体系
有效性评价报告、2024 年风险管理总结暨 2025 年重大风险预测
评估报告,二是审议讨论了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监管新规要求,每半年开
展对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
险进行持续评估,对财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存贷款情况进行检
查复核,符合有关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整体来看,财务公司具有
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依法合规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
要求,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
部署,深刻认识依法治企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高度重视
法律、合规及风险管理工作,深入推动法治建设融入企业中心工
作,公司法治体系建设、人才配置、管理提升等各方面均取得显
著成效。建议公司加强法治工作全局穿透力,建立完善法治工作
指标体系;推动合规制度与业务流程深度绑定,将合规要求融入
中心工作;高度重视年度重大风险管控。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根据董事会决议、会议提
出的管理要求以及前期督办执行情况开展持续跟踪督办,严格遵
照董事会授权,规范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未出现超出授权范围的
情况,为推动董事会决议贯彻执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对于投资
项目批复及落实情况进行的书面说明表示肯定。建议公司建立投
资项目投标情况快报机制,并持续落实好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
确保决策事项合规高效。
四、总体评价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围绕监
督外部审计、评估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推进风控合规等核
心职责,通过规范会议机制、强化过程监督、深化专业研判,为
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和经营的稳健性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促进了
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为公
司高质量发展筑牢了风险防线。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要求,恪尽职守,围绕“一创五强”战略目标,聚焦公司年度“抓
规划、谋发展、深改革、促创新、塑品牌、强党建”六大任务推
进落实,同时,将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政策变化,加强
对公司战略执行、财务稳健性、合规经营等方面的动态监测与风
险预警,不断提升委员会履职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
实的支撑,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