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15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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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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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专字[2026]518Z0155 号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莱新材)董
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欧莱新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欧莱新材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编制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欧莱新材董事会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欧莱新材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欧莱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欧莱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
(此页为欧莱新材容诚专字[2026]518Z0155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栾艳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冉冉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广
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18.6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2,292.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4]610Z000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1)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6.96
(2)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 65.17
小计 92.14
(1)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2)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948.87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
(3)募投项目累计支出 25,569.71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2,000.00
小计 30,518.5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69.92
注:上表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
定,同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金余额
广东欧莱高新材 中国银行韶关分
料股份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广东欧莱高新材 招商银行佛山南
料股份有限公司 海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募集资金专户(项目
广东欧莱新金属
份有限公司韶关 44713501040012101 - 结项后已于 2025 年
材料有限公司
复兴支行 10 月 15 日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 募集资金专户(项目
合肥欧莱高新材
份有限公司合肥 34050144770800003580 - 结项后已于 2024 年
料有限公司
龙门支行 11 月 25 日注销)
合 计 1,869.92
注:上表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浈江支行及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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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
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和处理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相关事宜(如涉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0
元,报告期内最高余额未超出授权额度。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本次现金管理决议
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本次现金管理
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000
万元,报告期内最高余额未超出授权额度。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高纯无氧铜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结项。项目结项
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并将实际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销户当日实际转出为准。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复兴支行)注销事宜,并将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