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经核查 2025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章靖忠、张峥、张俊生签署的自
查文件,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