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 关于计提2025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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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6-026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 2025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案》”)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经营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已满足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
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5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
有利害关系的董事肖文艺先生、陈思远先生回避表决,同意公司按照《激励方案》的规
定计提激励基金 4,947.70 万元,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业绩激励方案的决策程序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审议通过了《激励方案》。该方案也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
时,该方案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激励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25,233,1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83%;反对 2,255,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99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以上详细情况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22-003 号、2022-009 号)
进行了披露。
  二、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条件
  公司《激励方案》中“第三章 业绩激励基金的授予和计提”第六条规定:激励考
核年度公司经营指标同时达到以下条件的,可计提年度激励基金:
合增长率不低于(含)12%;
保留意见”
    。
  三、公司 2025 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计提金额
  (一)经营指标达标情况
  对照前述《激励方案》规定的计提年度激励基金的条件,公司 2025 年实际完成情
况如下:
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已预提当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49,477.04 万元,同比增长 9.90%,以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基数累计年复合增长率 33.65%,超过累计年复合增长率 12%。
未出现重大否决事项。
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情况已满足了《激励方案》规定
的授予条件,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条件已经成就。
  (二)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额度
  根据《激励方案》的第七条规定:
                “达到上述条件后,按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激励
基金,且提取激励基金后的净利润仍不低于激励考核目标。”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已预
提当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9,477.04 万元计算,且超过
激励考核目标,公司计提 2025 年激励基金 4,947.70 万元。
  四、本次计提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
计提的 2025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 4,947.70 万元在 2025 年税前费用中列支,已在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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