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矩技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保并由全资子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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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担保并由全资子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保荐机构”)作为青
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矩技术”、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对
青矩技术全资子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发行期限 2 年,
可分期发行,各期债券的期限最长均为 3 年。本次发行债券特委托北京中关村
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被担保债权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及持股 5%以
上股东陈永宏先生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委托担保并由全资子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公司本次委托担保并由全资子公司及持股 5%以
上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涉及的被担保
对象为公司,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债券本息
偿付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委托担保并由全资子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
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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