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袁
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隆平高科《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一、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19 日,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7834635Q。中信财务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取得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机构编
码为 L0163H211000001)。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低层栋 B 座 2 层;法定代表
人:张云亭。
中信财务注册资本为 661,160.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283,870.29 42.94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173,387.79 26.23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83,491.26 12.63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25,047.38 3.79
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9,072.65 2.88
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338.78 2.62
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5,604.90 2.36
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8,669.39 1.31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中信国际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669.39 1.31
中信兴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8,669.39 1.31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8,669.39 1.31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8,669.39 1.31
合计 661,160.00 100.00
中信财务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中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中信财务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
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对中信财务
的重大决策提出审议、评价和咨询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董事会聘任经
理层,负责中信财务经营管理,通过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信财务设置的部门为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
金融市场部、结算业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风险合规部、人力资源部、金融科
技部、财务管理部、审计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合署办公)。风险合规部是内
控建设与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建设落实工作。
各业务执行部门作为内控第一道防线,对其业务办理活动产生的风险及风险处置
化解承担第一责任;风险合规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对各类风险管理承担
主体责任;审计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履行监督、检查等监督职责。
中信财务在业务上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和
稽核。中信财务的发展战略纳入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
中信集团为中信财务的最终控制方)的发展规划,并接受中信集团的指导。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组织结构图如下:
中信财务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了内
部审计部门,并结合经营管理实际设立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根据中信财务总体战略,审核和修订中信财务风险管控政策,对其实施情
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议研究中信财务面临的重大
风险问题;审议信贷资产质量分类及核销问题;负责授权与管理;监督和评价高
级管理层在信贷、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等。审计委员会全面领导中
信财务审计工作,主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制
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对中信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以及与外
部审计师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制定相应的标
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
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中信财务按年度修订及编印《规章制度汇编》,并根据行业监管要求变化、
内控评价结果、外部检查等落实年度制度编修计划,实现内控制度及时动态更新
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中信财务已颁布 183 项规章制度,其中涵盖:公司治
理类 15 项、业务管理类 47 项、金融科技类 19 项、财务管理类 17 项、风险管理
类 32 项、审计类 6 项、人力资源类 21 项、行政管理类 18 项、党建与纪检类 8
项。
(1)资金管理业务控制
中信财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中信
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
《中信财
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中信财
务有限公司资金头寸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管理办法》
《中信财
务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
有限公司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有效地控制了业务风
险。
中信财务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计划指导、比例调控、授权批
准。
(2)信贷业务控制
①信贷管理
中信财务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信集团的成员单位。中信财务根据各类业务的
不同特点制定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
司票据业务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贸易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
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
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操作规
程》《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授信评审规程》等制度,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明确、
相互制约的信贷管理制度,做到贷审分离。
②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包括对贷款的检查、信贷资金管理、抵押物管理、贷款回收、展期
及不良资产管理等内容。中信财务根据《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
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贷资产分类操作规程》的规定对贷款资产进行风
险分类,按贷款的类别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为加强市场风险管理,规范中信财务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管理水平,中
信财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建立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自营投资业务范
围,确定开展自营投资业务的基本原则,金融市场部对市场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
证,确定投资对象、范围、组合、策略报董事会审批执行。
中信财务根据《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确定风险
合规部与金融市场部负责投后管理,对投资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频率不低于
每半年一次)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对投资项目进行五级分类,对漏洞与风险提
出整改和建议。遇到投资项目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风险合规部与金融市场部向
管理层汇报情况与方案,并对执行结果进行跟踪。
(4)内部审计控制
中信财务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
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集团内相关规章制度,参照《内
部审计实务标准》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制定《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信息联动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
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审计操作规程》等制度。
审计部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负责中信财务内部审计业务,根据有关部门和集
团公司的要求,按年度对内部控制措施设计的合理性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评估下列针对组织内部治理、运营和信息系统等风险的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
财务和运行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运营和程序的效率和效果;资产的安全;对
法律、法规、政策、程序及合同的遵循情况。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
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为强化科技赋能,严控信息科技风险,中信财务制订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信息科技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需求和项目管理办法》
《中信财
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运营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用户与数
字证书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数据运维管理办法》
《中信财
务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中
信财务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
备案管理规程》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终端
安全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重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
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后评价工作规程》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数据治
理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数据标准管理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数据安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共 19 项制度,规范各部门
全管理办法》
员工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了业务系统计算机操作权限,并根据中信财务信息化内
控管理要求落实控制措施,为各项业务的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中信财务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中信财务在资
金管理方面较好的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
险控制程序;在投资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较好的控制了投
资风险;中信财务合规运作,谨慎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有效,将风险控制在
合理的水平内。
三、中信财务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信财务资产总额 545.13 亿元,负债总额 461.04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84.08 亿元,其中:实收资本 66.12 亿元、盈余公积 6.70
亿元、一般风险准备 5.18 亿元、未分配利润 6.12 亿元。
润 6.74 亿元。
中信财务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
内部管理。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信财务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10%:
中信财务资本充足率为 20.44%,符合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中信财务流动性比例为 59.88%,符合监管要求。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中信财务各项贷款余额 3,020,598.69 万元,占各项存款余额和实收资本总额
之和(5,247,805.88 万元)的比例为 57.56%,符合监管要求。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中信财务集团外负债总额 0.00 万元,资本净额 889,000.17 万元,集团外负
债总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符合监管要求。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中信财务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51,554.44 万元/5,451,258.64 万元=2.78%,
不超过 15%,符合监管要求。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中信财务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151,554.44 万元/1,197,700.80 万元=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中信财务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为 151,554.44 万元,资本净额为 889,000.19
万元,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符合监管要求。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中信财务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 333.04 万元,占存款总额 4,586,645.88 万元的
比例为 0.01%,符合监管要求。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中信财务投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66.06%,低于 70%,符合监管要求。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中信财务固定资产净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0.04%,不高于 20%,符合监管
要求。
四、股东贷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信财务向 投资金额(万
股东名称
股东发放贷款余额(万元) 元)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200,000.00 283,870.29
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5,800.00 17,338.7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信财务向 投资金额(万
股东名称
股东发放贷款余额(万元) 元)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91,300.00 83,491.26
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1,430.00 8,669.39
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5,000.00 19,072.6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信财务对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余额
贷款余额 225,800.00 万元,超过该股东出资额;对股东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发
放贷款余额 191,300.00 万元,超过该股东出资额;对股东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余额 41,430.00 万元,超过该股东出资额;对股东中信重工开
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余额 5,000.00 万元,未超过该股东出资额。按照《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要求“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
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 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的,应当及时向银
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对于影响财务公司稳健运行的行为,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应
予以监督指导,并可区别情形采取早期干预措施。”中信财务已向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备案。
五、公司与中信财务业务相关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信财务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均为 0。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公司认为:
《营业
执照》;
信财务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
定要求。公司与中信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可控。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隆平高科《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
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慧泽 王明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