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E10141 号
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一、 专项说明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2
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E10141号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光”)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
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E1013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逸飞
激光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执
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逸飞激光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
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
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
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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