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作为北
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千方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 号)后,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562,44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0.9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99,999,991.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 1,876,320,745.9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273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
业化项目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 57,000.00
合计 200,606.21 190,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0 年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
级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95,570.47 万元(含该次募集资金的理财
收益及利息收入 4,160.48 万元),用途变更为实施新募投项目“物流无人化关键
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 变更后投资 变更
项目名称
号 金金额 金额 情况
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 终 止
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实施
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
合计 130,632.07 134,792.55
本事项经公司于 2026 年 0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 39,222.08 万元,
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
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4,167.86 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
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为 95,577.85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余额为 60,000.00 万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募集资金承诺 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31 日累计投入总
投资总额 未投入金额
额
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
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 143,606.21 39,222.08 39,222.08
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 57,000.00 57,000.00
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200,606.21 191,792.55 96,222.08 95,570.47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
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
的情况。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到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情况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
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进行投资决策;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在规定的期限、额
度范围内办理开立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购买产品的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
品品种,根据投资决策签署相关协议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
品(含结构性存款)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6 亿元。本次额度审批事项经股东会批准
后,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将按本次新的授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审批不涉
及额度叠加。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
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6 亿
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上述额度。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满足下列条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产品不得质押。现
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进行投资决策;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在规定的期限、额
度范围内办理开立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购买产品的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
品品种,根据投资决策签署相关协议等。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
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
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
金管理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投项目资
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
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
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
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必要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千方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千方科技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对千方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蒋 杰 徐开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