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自 2025 年 8 月 22 日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换届以来,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规
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全力支持公司的发展,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谭丕强,197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2 月在山东大学工作,历任助教、讲师;2001 年 3
月至 2004 年 6 月,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并取得博士学位;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同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2006 年 8 月起在同济大学汽车学院任职,
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现任同济
大学汽车与能源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东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4 次董事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
东会会议,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独董职责,实时了解
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
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合理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
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
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本
本年度本人
人任期内 本人出席股
任期内召开 亲自出 委托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缺席 召开股东 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 出席 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况;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
员会的工作。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
开一次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主持并参加了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执行合规,此次归属能够提升
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
给公司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的长期提升带来积极促进作用。
(三)对公司的产业发展提供指导
指导,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
通,对公司与中介机构的合作提出建议。掌握公司的经营和投资动态,多次参加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调研、考察工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建言献策。
(四)持续强化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议;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结合公司有关人员汇报,进行调查论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
事项审慎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
事,本人通过线上学习、各种培训、当面咨询等方式,强化自身作为独董的专业
能力,严格依法履行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从而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五)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及独董现场工作的情况
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
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本人获取
信息的渠道流畅,能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动
态,为本人审慎客观地提出相关建议提供了信息支持。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能
够及时、准确地解答本人提出的问题,为本人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无锡蠡湖增压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
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相关议案的讨论,对相关事项是
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提
出风险提示,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现就报
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报告如下: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
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得到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合规经营得到保障。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的原则,编制并披露各项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公司已建立了全面、完整的信息
披露制度,对需要披露信息的范围和标准、相关主体的职责和分工、处理及发布
信息的程序、内部监控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范,提升信息透明度,满足投资者对
披露的需求,加强信息披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与合规文化建设,提高信息披露管
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送
工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
(五)股权激励情况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激
励计划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的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达标,此次调价、作废、归属
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本人在履职期间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
会的运作,并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本人积极分析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发
展战略、产品研发、项目运营等提出建议,为公司发展第二、第三业务曲线积极
建言献策。
责,合理决策,对公司的完善运作提出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包括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全面发展和合规运营提供支持。
独立董事:谭丕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