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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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理、客观,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
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
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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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签字页)
李国强 赵 平 戴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