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谨慎、勤勉地履行职
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邓富民,男,汉族,1972 年 8 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四川大学企业管
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成都市“蓉城英才计划”哲
学社会科学与文化艺术领军人才,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学会常务理
事,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系统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曾获得高
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四川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四川省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等奖项。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还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每次会议召开
前,本人均投入足够时间认真研读会议材料,就存疑之处主动与公司沟通,获取
必要的补充信息。会议期间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在此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
会后也持续关注审议事项后续进展。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
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应出席股东 实际出席股东
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议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所任职的
专门委员会的所有会议,在充分了解议案的具体情况后,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
委托投票的情况。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出席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应当披露
的关联交易事项前,对相关内容进行审议,并做出同意表决。本人认真分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关联公司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等,积
极发挥专业咨询作用,协助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顺畅联系并积极交流,就公司财务
状况、内部审计重点、审计工作进展及安排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在初步审计意见
出具后认真审阅,了解审计情况。
(六)现场工作情况
司的项目投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了主动核查,与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
况进行了沟通,切实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就有关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
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场工作时间为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沟通渠道(如会议、电话及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
管理层及证券办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
认真组织会议并及时传递相关文件。独立董事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切实履行指导与监督职责。对于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采纳
并及时落实,确保独立董事能够有效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
作用。
(八)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
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发
展动态。
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于独立董事履职的规定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
下:
(一)聘任总会计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总会计师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
履职能力进行了细致审查,认为周恩亮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关提名及聘任程序均严格遵
循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 2025 年 12 月 10 日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
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
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经核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方案和考核标准科学、
合理、公平,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匹配。公司披露的财务状况真实,不存在
基于虚假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形,不存
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大幅高于市场化收入水平或与同行业其他公司之间的收入
差距畸高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审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亦未发现公司存在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权益的行为。
(五)利润分配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
性及稳健发展的需求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股东的普遍诉求,不会对公司未来经
营所需现金流造成影响,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该预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已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
(六)对外担保情况
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并严格根据审批授权予以执行,管理台账清晰,未发生违
规担保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
担保等情况。开展的对外担保能有力支持被担保子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
成本,推动业务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履职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主动关注公
司经营管理与规范运作,积极参与重大事项讨论,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慎原则,围绕公司科学决策、合规经营与风险防范提出更具针对性的专业意见与
建议,更好发挥监督制衡与专业支持作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全力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规范、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邓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