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车科技: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1: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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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自 2025 年 9 月起,本人担任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9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用友汽车信息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用友汽车
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宁先生,1977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2006 年 9 月至今,历任同济大学汽车学院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汽
车产业与技术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汽车电子与智能教研室副主任;2017 年 8 月
至 2018 年 8 月,任无锡惠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8 月,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交通运输部可持续交通国家研究中心访问学者;2019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智能共享出行委员会委员;2021 年 11 月至今,
任同济大学德国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2024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越野车技术分会专家成员;2024 年 7 月至今,任同济大学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
研究院特聘研究员;2025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高级会员。2025 年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
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会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认真审议每项提交董事会决策的议案内容,
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会议资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客观、
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对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
沟通,并通过参加审计计划沟通会议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
讨和交流,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资料认真研读,并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
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以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 2025 年上海
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以此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互动,听取投资
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
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符合有关规定。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董
事会、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规
范运作情况及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同时,本人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建议。
  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将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
进展及时沟通汇报,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经营动态。针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和
建议能够及时落实改进,对本人提出的疑问能够及时解答,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
供了必要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
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其他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
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及财务状况,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
作态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与建议,
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对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学习培训;提升董事会决
策水平,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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