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廖东声)
作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独立、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注重与公司董事会
其他董事和经理层成员的密切沟通,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
营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发表
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廖东声,男,中共党员,应用经济学专业,博士后,
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广西民族大学
管理学院二级教授。本人曾任南宁市农业局会计师、广西农
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高级会计师、广西民族大学商学院副院
长、广西民族大学中英学院院长、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
院党委书记。2021 年 9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广西五洲交通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单位:次
董事会出席情况
应出席
出席股东会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股东会
缺席次数 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履职情况
议,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预算管理委员会
委员,共召集召开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参加预算管
理委员会 1 次。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
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
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公司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
表意见,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
审计机构聘任、年度财务预算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对每一
事项深入调研,提出有效可行的专业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
把控经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和
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与审计师见面会、审计
师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见面会,听取 2024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汇报和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情况,就审计工作
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进行了沟通,并审阅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审计总体审计计划。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涉及中小投资者的相关董事会、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
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做
好包括接听投资者来电、接待投资者来访等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关注网络信息平台上中小股东讨论有关公司的问题并
及时对公司进行问询,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
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
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
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
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和事后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经审议,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经营必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的,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
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
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
(二)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没有出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内容进行审阅,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要求,内容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完整,未发
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规情形,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四)全资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提请董事会审议的会计估计变更
议案进行了审核,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
计准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续聘审计机构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针对致同所相关资质进行充分了解。致同所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公司公开招标的选聘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独立判断能力,对公司 2024 年度预算执
行情况进行审议,在充分调研分析各板块业务发展和成本控
制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
协助编制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其他工作情况
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情况发生;
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认真审核,审慎独立表决,运用
专业优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事项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廖东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