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6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地素时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的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活动。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客观、公正地开展
工作;
客观性原则:内部审计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
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重要性原则:内部审计应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风险、重要领域和
关键环节;
保密性原则:内部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审计过程中知悉
的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专职从事内
部审计工作,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任免。内部审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指导,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配备与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专职内部
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并定期接受专业培
训。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
部门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考核。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
利,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馈赠和宴请,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审计职
责的活动。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并由公
司予以保证。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
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工作,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
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
间的关系。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
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
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
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评价报告
及相关材料,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
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如
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
时,内部审计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十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门
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
现上市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或者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 其他部门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的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为内部审计工作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十二条 各部门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如下:
财务部门: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内部审计所需的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账簿等;配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
益审计等;
业务部门:提供与内部审计事项相关的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
招投标文件、业务数据等;配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
等;
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内部审计所需的人力资源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员工
花名册、劳动合同、薪酬福利制度等;配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等;
信息技术部门:提供内部审计所需的电子数据,并协助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数
据分析;保障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其他部门:根据内部审计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配合完
成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审
计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 内部审计程序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通常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
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
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
内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内部审计涵盖的业
务环节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董事会或其授权的审计
委员会的要求,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报董事会或其授权的审计委员会批准
后实施。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制定具体内部审计项目
的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在实施内部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
书。审计通知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一)审计项目名称;
(二)审计范围、内容和时间;
(三)审计组组长及成员名单;
(四)被审计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协助事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
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
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建立
工作底稿制度,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在内部审计结束后,应及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内
部审计报告应客观、公正地反映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将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或其授权的审计委员
会,并抄送公司管理层。
第二十一条 公司管理层应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内部审
计发现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内部审计部门。
第六章 内部审计在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公司以下重大经济活动进行重点监督:
重大采购:对重大采购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合同签订、执行、验收等
环节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采购程序的合规性、采购价格的合理性、采购质量的可
靠性等;
对外投资:对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投资协议、资金使用、
投资效益等环节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投资决策程序的合规性、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投资效益的实现情况等;
募集资金使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
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募集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等;
对外担保:对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
保措施等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对外担保的合规性等;
关联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交易价格、交易条件、信息披露等进行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关联交易的合规性等。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内部审计程序和方
法,对上述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或其授权的审计委员会
报告内部审计结果。
第七章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内部审
计工作质量。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
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积极接受外部评估,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
平。
第八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
施情况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公司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包
括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
报告制度;
(二)是否明确规定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
披露流程;
(三)是否制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
保密责任;
(四)是否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是否指派专
人跟踪承诺的履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至少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参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
实评价。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
相关材料,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议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等事项的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
议。
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时披露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三十条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
者指出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所涉及事
项做出专项说明,专项说明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三)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意见以及所依据的材料;
(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第九章 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明材料的,或者提
供虚假资料、阻碍检查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报
请审计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审计结论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
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审计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相关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
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相关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相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立即修
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并施行。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