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 麒盛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团叶)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1: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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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积极
参与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提案,基于自身专业特长以及独立判断,
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审慎分析并发表了中肯、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团叶,女,中国国籍,1971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4 年 7 月至今,任同济大学副教授;2024 年 7
月至今,任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3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宁国金鑫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麒盛科技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建议和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的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且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   (次)      出席(次)    (次)   (次)    的次数
 于团叶        1        1       0       0      0        0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之前,主持召开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计划沟通会
  议,就年度报告审计中重点关注事项、审计安排等进行沟通,本人与公司聘请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
  行了沟通和交流,认真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
  料,并提出了意见与建议,本人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
  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三)了解公司业务状况
  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以及公司规章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
  视加强与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及时向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
  议。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以及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敦促公司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也将自己了
  解的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提醒公司引起注意,同时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专业知识,增强独立判断的能力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利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能力。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公司现场调研、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到公司开展现
场工作。公司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
人员安排等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之间
的信息往来。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
  关于上海舒福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舒福德”)关联交易事
项,本人严格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与其他独立董事沟通讨论后,支持公司
将其认定为关联方并补充披露相关交易。本人同其他独立董事对上海舒福德应收
账款异常增长的情况高度重视。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的充分沟通,核
实了相关股权及资金往来关系,确认公司未直接参与其经营决策。同时,审计委
员会持续关注应收账款风险,确保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并督促管理层持续评估上
海舒福德的经营状况。同时,公司已制定相应的信用管控措施,明确逾期处理机
制。
  (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聘任黄小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已对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
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相关承诺事项情况的披露真实充分,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情形。
同时,在 2025 年度,公司能够积极敦促承诺各方,确保各相关承诺得到及时有
效地履行。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
生的重大事项,使广大投资者能充分知晓公司的经营状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
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公平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内控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
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
体系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暂时未发现存在内
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内控制度能够为公司业务正常运营提供保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和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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