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刚,男,暨南大学 EMBA,硕士学历,曾任广东省邮电管理局电信
处处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
司总经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电讯盈科有限公司董事、
吉林永大集团电表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易尊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贝
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安耐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参加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李刚 14 14 6 6
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除应当回避表决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情况
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5
年度主持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5 年度共参加了 1 次
战略委员会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关于增加廊坊固安数据中心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票事项的议案》
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基本情况,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发展
和核心团队建设,发挥战略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名委员
会在 2025 年度未召开会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
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9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5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
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意见类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事项
型
独立董事专门 同意
日 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决议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
票方案的议案;3、关于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4、关于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 2025
独立董事专门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同意
日
会议决议 议案;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
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未来
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 同意
日 易的议案。
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专门 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同意
日
会议决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3、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4、关于 2025 年
独立董事专门 同意
日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会议决议
订稿)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6、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议
案。
独立董事专门 同意
日 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专门 日 告(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
会议决议 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 同意
日 板挂牌的议案。
会议决议
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2、关于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 同意
日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会议决议
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
案;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回复
中小股东的提问,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了解公
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积极履行职责。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
电话、微信和邮件等联系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了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投资活动、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关
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了解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提出建议。同时,
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及行业形势变化,及时关注外部舆情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并了解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勤勉尽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
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详细的会议资料,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
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公司及时给予反馈和沟
通;对于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于需要补充的信息及时进
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我们能够有效行使职权,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
持。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
联交易对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合理性等方面
进行了审查,报告期内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如下表:
序
关联交易事项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披露情况
号
经 2025 年第一次独立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
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2025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讯网(www.cninfo.com.cn)
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
经 2025 年第三次独立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 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2025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 经 2025 年第四次独立
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 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2025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
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讯网(www.cninfo.com.cn)
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审议通过
易的议案
经 2025 年第四次独立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 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2025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通过
经 2025 年第六次独立
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
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2025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审议通过
事项,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关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重要事项及公
司内部控制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司农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经验和专业
能力,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同
意聘任司农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通过实
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案,有利于公司吸引并留住骨干人才,激发员
工潜能,与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任职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和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利用自身业务知识和经验,忠实勤
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给予了大
力支持与配合,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客观判断的情形。
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参考意见,推动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刚